【CLECSS 1791】谈谈Offshore Law Firms (离岸律所)
作者:Simon Mui 梅品和,CLECSS创办人,美国斯坦福商学院管理硕士,美国圣路易斯华盛顿大学法律博士,香港大学法学学士及法学专业证书;纽约/英国/香港律师,多年国际律师事务所和上市公司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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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昨天【CLECSS 1790】写了《谈谈加州律师事务所》,今天写一篇《谈谈Offshore Law Firms》。事实上,在中国区,大家可能听到的来来去去就是那几个离岸律所。而这些离岸律所,很多都以香港为中国区总部。今天看看这些离岸律所在香港的情况。
离岸律所在中国
如果大家的项目涉及一些离岸公司,很可能就需要离岸律所帮忙出具法律意见,帮忙审阅法律文件相关部分,甚至审阅股东/董事决议等。大家可能听到较多的,是以下几个离岸律所,包括(但不限于):
Appleby
Conyers Dill & Pearman
Harneys
Maples & Calder
Mourant Ozannes
Ogier
Walkers
这些律所,在香港都注册为Registered Foreign Law Firms。以下是这些律所在香港的人数(注:数据来自香港律师会网站今天4月18日的数字)
律所
| 律师人数 |
Appleby
| 19 |
Conyers Dill & Pearman
| 27 |
Harneys
| 40 |
Maples & Calder
| 42 |
Mourant Ozannes
| 18 |
Ogier
| 25 |
Walkers
| 41 |
评论:
1. 从以上表格内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到Harneys,Maples & Calder及Walkers在香港有较大的团队。其次是Conyers Dill & Pearman。
2. 事实上,以上提及的离岸律所,各有自己强的领域,例如有些做资本市场的法律意见比较多,有些做基金比较多。很多时候,不同律所做同一类型项目,价钱也有一定的差异,建议各位多向朋友打听,选个性价比较高的律所。
3. 如果我们看合伙人的Profiles,外国人的比例颇高。
4. 以上是香港的数据,各律所在中国内地发展各异,视乎各别律所在中国内地的发展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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