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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食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冒险

中微子和小二 贝书单 2021-09-19


吃饭算是一种冒险吗?除非赴的是鸿门宴。如果不必亲手捕捉食物,亲手烹制,只是这里那里到处尝尝没吃过的东西,说是冒险未免夸张了。在全世界大多数地方,喜欢探寻食物的多样性和亲手烹饪的人,更多会当自己是“文化人”和“手艺人”而不是“冒险家”。中国人吃蚕蛹、蝎子、凝固的动物血,绝不会一边吃一边想自己在冒险。食物再古怪,也是人吃它不是它吃人。吃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冒险。

 

也许只有美国人才会真心觉得吃是一种冒险,他们从小跟饭桌和食物作斗争的噩梦一直延续到成年。豌豆是敌人,西兰花也是敌人,拿巧克力当朋友,但朋友太多反而会害了自己。饭桌是战场,吃自己不熟悉的东西就是开辟新的战场。美国人就象小孩,认为吃蔬菜、吃辣椒、吃昆虫、吃榴连、吃羊奶奶酪、吃异国他乡不认识的食物统统都是冒险,当然是好玩的冒险。


《吃的大冒险》书封

罗布·沃尔什 著


《休斯敦周报》作者罗布·沃尔什的美食冒险之旅始于德克萨斯州——世界上别的以自己菜系为骄傲的人民其实不知道那里有什么美食,也不太在乎。但是这一次,美国人以很不德州的方式,让别人为德州惊艳而且骄傲了。美国人写全世界都推崇的那些美味,比不过别人,因为他们自幼饮食经验贫乏,缺乏细腻的感受。作者在美国从来没有见过鸡在草地上漫步,当然也没有吃过有味道的鸡。所以首次吃到著名的法国布雷斯鸡时,他觉得象鸭肉。他写真正的不为人知的美国南方食物,比如“穷小子”煎蚝三明治,才比较象美食家:长条面包剖开抹蛋黄酱,铺生菜和西红柿,还有六个嫩嫩的煎蚝,铺上另外一半面包用力一压,就是鲜嫩柔润的穷小子三明治。从来没有人说起过美国南方有这样的美味。报纸的主编和其他写手对这种脏兮兮的破店不屑一顾,认为餐馆评论应该以时髦精致的餐馆为主。作者奋起捍卫他心爱的美国南方民间饮食,照顾穷苦人的胃又很好地保持了当地的经济和物产。从这一点来说,他跟法国主厨们心灵相通。

 

罗布·沃尔什并不是德州生长。他的外婆是欧洲移民,他一直以为她是捷克斯洛伐克人。他从小吃外婆做的东欧菜,却从来没听外婆说过她的故乡。长大以后,他才从别的专业知识分子那里弄明白自己的外婆属于“罗塞尼亚人”,分布在东欧各地。外婆到美国去的时候,她家乡的村子在奥匈帝国的治下。现在,那里属于乌克兰。因为泡菜火腿烤饼、甜罂粟籽馅酥皮饼,还有卷心菜包,他重新发现了外婆的身份还有自己的文化,并坚信他们美国长大的第三代必将帮助欧洲人民重建他们的文化身份。


 

对美国人来说,寻根是另一种探险。“土生土长”的美国人到了一定年纪,多少都会问自己从何处来这样的问题。反而他们的先人非常清楚自己来处,不需要问这样的问题,也不会特意强调自己的文化身份。他们离开故土到新大陆,都有很好的理由。他们谋求的是融入新大陆,而不是在新大陆上重建旧文化。寻找离开的地方,也许这是美国人的共同命运,能找到的都是幸运儿。

 

对人类来说,了解别人是不亚于了解自然的冒险。一种比较稳妥的方式是了解陌生人的食物。在人类共同祖先的文化基因里,能分享食物的人类就不会是敌人。“卡布里多”烤全羊是墨西哥人的美味佳肴,羊脑玛萨拉是巴基斯坦移民的至爱,萨尔瓦多劳工都知道哪里的“普普萨”烤玉米饼最好,而且会放下对移民局和警察的戒备,把好吃的“普普萨”的店分享给陌生人。


 
罗布难得的一点是他品尝了许多墨西哥和其他南美国家的美味以后,自觉担任起了保卫烹饪本来面目的工作。他向自己的朋友坚持,没有按美国人的口味改造过的真正墨西哥菜才是最好的味道,而不是适应了美国白人口味的墨西哥菜。
 
为什么一个在德州生活,津津乐道辣酱和烤肉的美国佬会不自觉地体会践行萨义德的东方主义呢?可能是因为他在法国吃了“德克萨斯小馆”,发现里面有些菜式(比如法式炖牛肉加红腰豆)美国人从未见过。法国人对美国菜的随意解释激怒了他这个美国佬,所以他将心比心代入了墨西哥人。这说明普通人只要有足够丰富的生活经验,不必被伟大哲学家的理论罩着,也能与他人最终达到共存的默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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