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14时30分许,双峰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在工作中发现双峰县永丰镇朱某正被不法分子以假冒“公检法”机关名义实施诈骗。
确定预警后,刑侦大队负责人李志强立即安排民警开展研判,民警迅速确定了朱某及其家庭成员、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鉴于该类犯罪系通过电话远程操控,不法分子假冒“公检法”机关谎称受害人涉嫌犯罪,制作虚假“拘捕令”,以威胁、恐吓等方式对受害人实施诈骗,民警认为联系朱某的丈夫戴某,由戴某对其进行劝阻效果更加明显,于是立即拨打戴某电话。
电话接通后,戴某对民警的身份心存疑虑,在电话里头更跟旁人说这个人是骗子,细心的民警通过戴某的彩铃分析出了戴某的工作单位,更说出了戴某单位几名工作人员的姓名。戴某顿时打消疑虑,答应民警立即驱车赶往朱某工作处进行劝阻。为确保戴某能及时劝阻朱某,民警进一步联系了戴某单位工作人员,告知戴某确有此事。
15时20分许,戴某与朱某来到刑侦大队办公室,连声感谢民警工作认真负责,表示如果不是民警及时制止,朱某将会把2万余元转至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