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WEET REWARD”?:协同治理的理论与实践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协同治理理论在管理实践中大放异彩。本期推送一篇关于协同治理理论的经典文献: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该文发表于Journal of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and Theory,对协同治理的初始条件、过程和关键性影响因素做了深入分析。
Chris Ansell,Alison Gash: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政治学教授
作者简介在过去几十年里,出现了一种新的治理形式,取代了政策制定和执行的对抗性管理模式。众所周知,协同治理使公私利益攸关方共同进行与公共机构的集体讨论,以参与以共识为导向的决策。我们对现有的协同治理文献进行了元分析,以阐述协同治理的情境模型。在回顾了一系列政策部门的137个协同治理案例后,我们确定了影响这种治理模式是否会产生成功协作的关键变量,包括冲突或合作的历史、利益攸关方参与的激励机制、权力和资源失衡、领导力和制度设计。我们还确定了在协作过程中一系列至关重要的因素,这些因素包括面对面对话、建立信任、发展承诺和共识。我们发现,当协作论坛专注于加深信任、承诺和共识的“小收益”时,往往会产生协作的良性循环。最后,本文讨论了情境模型对实践者和未来协同治理研究的影响。
我们将协同治理定义为:协同治理是一种治理安排,指一个或多个公共机构直接与非政府利益攸关方参与正式、以共识为导向和协商的集体决策过程,旨在制定或执行公共政策,或管理公共项目或资产。
这个定义强调了六个重要的标准:(1)集体论坛由公共机构发起;(2)论坛的参与者包括非政府行为者;(3)参与者直接参与决策,而不仅仅是为公共机构提供“咨询”;(4)论坛是正式组织和集体会议;(5)论坛旨在通过共识做出决定(即使在实践中没有达成共识);(6)协作的重点是公共政策或公共管理。这是比文献中更为狭义的定义。然而,这个术语的广泛使用已经成为理论建构的障碍。由于我们的目标是进行同类比较,因此采用较为狭义的定义,以提高案例的可比性。
结合协同治理的定义,我们从文献中收集了大量案例。我们系统地回顾了一系列学科的期刊,包括公共卫生、教育、社会福利、国际关系等专业。我们还使用各种各样的搜索术语进行关键词电子搜索,包括但远不限于“共同管理”、“公众参与”、“替代性纠纷解决”等关键词。当然,我们也查询了选取案例中引用的文献。最终,我们的模型建立在对137个案例的分析之上。虽然是国际范围内,但检索仅限于英文文献,因此,美国的案例过多。即使是粗略地考察这些案例,也可以发现自然资源管理的案例过多。这不是因为取样时的偏好,而恰恰反映了协作战略对管理当地资源争端的重要性。
该模型有四个含义宽泛的变量:初始条件、制度设计、领导力和协作过程。这些变量都可以被分解为更精细的变量。协作过程变量被视为我们模型的核心,初始条件、制度设计和领导力变量则要么在协作过程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么是作为协作进程的背景。
如果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权力/资源严重不平衡,使得重要的利益相关者不能以有意义的方式进行参与,那么有效的协同治理需要致力于赋权和代表弱势或不利于利益攸关方的积极战略。
如果利益相关者可以通过替代方式单方面地追求目标,那么只有当利益相关者认为自己高度相互依存时,协同治理才会起作用。
如果相互依存发生的前提是协商论坛成为解决问题的唯一方式,那么赞助商必须愿意做好前期工作,以取得其他论坛(法院、立法者和行政人员)对协商结果的尊重。
如果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对抗的历史,那么协同治理很可能失败,除非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高度的相互依存关系或采取积极措施来补救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低水平信任和社会资本。
我们认为,面对面对话是合作的必要不充分条件。例如,面对面对话有可能加强刻板印象偏见或地位差异,或者加重对立和相互不尊重。然而,很难想象没有面对面对话的有效合作。
如果之前是高度敌对,那么政策制定者或利益相关者应该安排时间来有效补救信任。如果他们不能证明必要的时间和成本是合理的,那么他们就不应该采取合作战略。
即使协同治理得到了授权,实现“认同”也仍然是协作过程的必不可少的方面。
协同治理策略特别适用于需要持续合作的情况。
共同理解也意味着对问题的定义达成一致。或者,这可能意味着对解决问题所需的相关知识达成一致。共同理解的发展可以看作是更大的“协作学习过程”的一部分。
如果先前的敌对情绪很高,需要对建立信任作出长期承诺,那么产生小收益的中间成果就特别重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利益相关者或决策者无法预见到这些小收益,那么他们可能就不会合作。
领导力被广泛认为是使各方进行商议,并在合作的艰难进程中发挥引导作用的关键部分。领导力对于制定和维护明确的章程、建立信任、促进对话和探索双方利益至关重要。
制度设计在这里指的是协作的基本协议和基本规则,这是协作过程之程序合法性的关键。
“协同治理”一词给出诱人的回报承诺。它似乎保证,如果进行治理协作,就可能避免对抗决策的高成本,扩大民主参与,甚至能在公共管理中重归理性。一些文献指出了协作战略的价值:劲敌有时已经学会了参与富有成效的讨论;公共管理者与利益相关者建立了富有成效的关系;集体学习和解决问题的复杂形式已经得到发展。然而,其他研究指出,协作战略在追求这些有价值的结果时所面临的问题:强大的利益相关者操纵进程;公共机构缺乏对合作的真正承诺;不信任成为真诚谈判的障碍。
我们强调了我们的分析所提出的三个核心事项:时间、信任和相互依存。图1不能完全表示这些事项的重要性,因为它们的影响是普遍的,并且不容易作为不同的变量解析。然而,实践者在采取合作战略之前,应该考虑这些事项。
文章来源:Ansell C, Gash A.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in Theory and Practice." Journal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Research & Theory J Part 18.4(2008):543-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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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邓甜 余平怀
审核校对:任倩雯 任媛媛 谭健翔 王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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