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丝绸之路遗址保护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办人函〔2018〕3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中国文化遗产研究院:
为加强丝绸之路沿线文博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相关专业人员遗址保护技术水平,我局委托敦煌研究院举办“丝绸之路遗址保护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时间:2018年5月20日-6月9日
5月20日报到,6月9日疏散。
地点:甘肃省敦煌市敦煌研究院
(一)全国文物保护、博物馆等文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遗址保护甲级设计资质和一级施工资质单位从事遗址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从事文物保护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有干燥环境下土遗址保护、石窟寺保护工作经历的优先录取。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每省限报1-2人,择优录取。
本次培训以理论授课为基础,实践操作为主,培训内容为干燥环境下土遗址保护、石窟寺保护为主,包括保护理念和理论,丝绸之路沿线遗址分布概况、遗址类型,遗址传统工艺和营造技术,遗址本体载体保存现状调查方法,《干燥类土遗址保护加固工程设计规范》等规范,土遗址、石窟寺保护关键技术、研究现状和突出成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保护维修现场观摩及实践操作等内容。
学员培训、食宿等费用由我局承担,交通费用自理。
(一)报名人员须于4月14日8时至5月4日17时前登录全国文博网络学院(网址http://edu.sach.gov.cn),在“文件资料”专栏中下载《学员使用手册》,按照《学员使用手册》,注册个人信息并报名。
请“金鼎工程”联络员严格把关,于5月9日17时前完成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网络报名学员的审核推荐工作。如有问题可拨打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010-84849825,联系人:程海军。
(二)录取:5月14日前,敦煌研究院将通知录取学员(网络报名学员可随时在全国文博网络学院查询录取状态)。录取学员报到时将两张本人2寸彩色证件照片交至培训工作组,以供制作培训证书使用。
联系人:裴强强
电话:13739372559;0937-8869255
传真:0937-8869103
Email:349379859@qq.com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来源:国家文物局网站
编辑:OP-D
相关链接:
有腔调!在上海博物馆看古希腊戏剧《美狄亚》,感受“典雅与狂欢”
弘博视频 | 全国十大考古“琅琊榜”现状如何?弘博网为你揭秘
唯一投稿邮箱:news@hongbowang.net
QQ:博物馆行业交流群 672602553
·欢迎转发朋友圈,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以下公众号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更多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