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秀军】 制度型开放:构建高水平的开放型世界经济
制度型开放,就是遵循现有国际通行规则,坚持公开透明,在尊重各方意愿前提下推进全球共同开放,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开放型世界经济。
2019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19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出推动全方位对外开放、培育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的新要求,并强调要更加注重规则等制度型开放。所谓制度型开放,就是遵循现有国际通行规则,坚持公开透明,在尊重各方意愿前提下推进全球共同开放,构建以规则为导向的开放型世界经济。
制度型开放:适应经济全球化进程深刻转变的必然要求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我们所处的经济全球化阶段呈现新的历史特征。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我们正面临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刻转变”的重要论断。他指出,“过去数十年,经济全球化对世界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已成为不可逆转的时代潮流。同时,面对形势的发展变化,经济全球化在形式和内容上面临新的调整,理念上应该更加注重开放包容,方向上应该更加注重普惠平衡,效应上应该更加注重公正共赢。”2008年爆发的国际金融危机带给世界各国人民的重要启示是,“引导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需要加强协调、完善治理,推动建设一个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经济全球化进程的深刻转变带来了全球经济体系的深刻转变,并对国际经济协调与合作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演变,国际经济协调与合作需要与时俱进、因时而变。坚持开放导向、发展导向、包容导向、创新导向和规则导向推进国际协调与合作,是新形势下经济全球化发展的必然要求。
制度型开放:促进开放型世界经济有序发展的有力保障
为应对当今世界面临的各种问题和挑战,各国都加大了政策调整的力度和频率。由于经济社会问题频现,各国政府都寄希望于通过政策调整来维持稳定的经济社会秩序。这本来是应对问题与挑战的积极行动,但一些国家在政策调整过程中只顾自身利益,催生了各种形式的保护主义。尤其是对全球的主要经济体而言,其政策的溢出效应和回荡效应很强,在出台政策调整措施后往往导致他国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这反过来又使该国不得不采取进一步的政策调整。在这种恶性循环中,各国被迫加大政策调整的力度和频率。政策调整引发的连锁反应,不仅破坏了各国政策的延续性和可预期性,也侵蚀了国际合作和经济全球化的根基。一些国家为了自身利益以邻为壑,大力推行保护主义和单边主义的政策,并引发连锁负面反应,开放型世界经济遭受重大冲击,国际经济秩序面临陷入失序或无序境地的挑战。
制度型开放:弥补全球经济治理赤字的有效途径
全球经济存在严重治理赤字,制度型开放推进不力是重要原因之一。金融危机的爆发,深刻暴露现有全球多边经贸机制的诸多不足。为此,国际社会推动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等多边机制的份额、投票权和治理结构改革。但由于既得利益国家和国家集团的阻碍,在IMF和世界银行的改革上,继续前行面临诸多困难。在全球贸易投资增长低迷之时,更加需要多边谈判的成功来提振全球企业和消费者的信心。然而,2017年12月召开的WTO部长会议无果而终。与此同时,区域经贸安排进展缓慢。美国宣布退出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美国与欧盟的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TTIP)以及美国与中国的双边投资协定(BIT)谈判陷入停滞。驱动经济全球化的两个轮子运转明显失速,全球多边经贸机制正在经受巨大挑战。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倡导的,全球经济治理应该以开放为导向,坚持理念、政策、机制开放,适应形势变化,广纳良言,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建议和诉求,鼓励各方积极参与和融入,不搞排他性安排,防止治理机制封闭化和规则碎片化。
制度型开放:推进“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
当前,“一带一路”开放合作正步入制度建设的新阶段。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优先领域,设施联通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物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二是制度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在“一带一路”建设初期,以一系列重点工程为依托加强交通、能源、通信等领域的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并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随着“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日益深入,一些合作领域和工程项目的推进遇到的困难和障碍日益增加,并成为影响“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成效的重大挑战。从根本上来说,这些问题的出现主要在于制度基础设施建设的相对滞后日益不能满足物质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因此,推进制度型开放是“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依托,是关系到“一带一路”国际合作能否走深走实、行稳致远的关键因素。
(本文源自《今日中国》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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