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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套”村集体资金,虚假诉讼被检察官揭穿

郦伯朝 绍兴检察 2021-04-28

村级工程的村民工资一时无法发放,边某作为村支书向他人借款垫付村经济合作社拖欠的工资,以安抚村民的情绪,本是一件利村利民的好事,何以变为虚假诉讼,“套”村集体资金?

原来边某后续向法院起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返还垫付资金时与村支部委员许某、李某共谋伪造工资清单、收条,骗取村集体资金14余万元。经诸暨市人民检察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边某与村经济合作社民间借贷纠纷案经诸暨市人民法院再审后,于近日获得改判。法院认定该案系虚假诉讼,撤销原审判决书,驳回边某的部分诉讼请求。

鱼目混珠  虚造“村值班误工”工资

事情的起因要从几年前说起。2011年,经村两委会讨论决定修建公墓,该工程从2012年12月份施工,期间边某、许某、李某任该村党支部书记及委员,负责现场监督施工、购买材料等工作。

到2013年上报村公墓工程项目工资时,三人经商议在应得报酬外虚构所谓的“村值班误工”工资掺入到村公墓工程项目中。

后边某以村委名义将虚造的值班误工工资清单与村公墓务工工资清单一起报镇政府三资办审批,镇三资办以“村值班误工”工资不合理为由拒绝支付虚造的工资。

再生一计  伪造证据获判决谋取私利

2013年8月因村级换届选举及财政资金问题,村公墓工程停建,但部分工资尚未发放,边某于2015年2月17日借款20万元用于垫付工程工资,并将部分虚构的值班误工工资混同在内。

后边某向法院起诉村经济合作社要求支付垫付的款项及利息,并将伪造的值班误工工资一并提交给法院。为混淆“村值班误工”工资的性质,边某与许某、李某合谋,让二人写下收到边某支付公墓工程欠款工资的收据。

“我作为本案的证人向法庭证实这部分工资也是村公墓工程的工资,边某已经垫付给我们。”许某在法庭上将虚假的值班误工工资谎称为工程工资。

后法院判决村经济合作社返还边某全部垫付款共计27万余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至此,边某、许某、李某三人通过伪造证据、虚假诉讼获得了虚造的工资14余万元

检察监督  保护村集体资金不受侵害

为挽回村集体资金,诸暨检察院依职权发现该案线索后,通过大量的调查核实,认定了边某、许某、李某伪造证据参与虚假诉讼的行为,经院检委会讨论,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

法院经再审后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意见,依法撤销原判决,驳回了原告边某的诉讼请求。

同时,诸暨市检察院以边某、许某、李某的行为涉嫌诈骗罪向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8年3月6日边某、许某、李某三人因利用诉讼手段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至两年三个月不等。

诸暨市检察院对本起虚假诉讼案件的成功监督,不仅依法保护了村集体资金,也有力地震慑了意图通过虚构事实,伪造证据,获取非法利益的人。

自去年诸暨市院集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以来,审查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重点领域案件50余件,打击“套路贷”等案件背后的虚假诉讼犯罪5人,排摸虚假诉讼线索4件22人,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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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诸暨检察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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