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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降债务200余万元 检察监督为无辜的她解围

绍兴检察 2021-04-28

当初并未在担保合同上签字,被起诉了也浑然不知,有一天却突然发现自己被判处承担担保责任,债务高达200多万元!天降之债让王女士(化名)瞬间蒙了。近日,柯桥区检察院成功监督一起合同担保案,帮助王女士免除了无端的债务。


未曾签字莫名担保

2018年3月,王女士带着两份生效判决和涉及220万元的担保合同找到了柯桥区检察院民行部,申请检察监督,要求重新审查判决及担保合同。原来,2017年底,王女士在出售自己的一处房产时,突然被告知该房产已被法院查封,她这才知道自己已被法院判决承担总计220万元的担保连带清偿责任,“我根本就没有在担保合同上签字,我也没有收到过开庭通知,如今却判决我要承担这担保连带清偿责任,我要申请检察监督!”


无端债务疑点重重

柯桥区检察院受理了这起监督案件,并立即依法开展了调查。

检察官们认真核查了相关材料,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后,发现了几处疑点:首先,王女士前夫张某(化名)的签名也在两份担保合同上,而案件发生期间,两人早已在十年前离婚,处在非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已经没有交集的两人,怎么会一起签下担保合同呢?”其次,王女士并没有收到过法院送达的相关法律文书,为此她也缺席了之后的审判活动,这中间的环节出错了吗?


检察监督还原真相

与此同时,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王女士的签名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显示:两份担保合同上的签名与王女士本人签名字迹不同。

经调查核实发现:2015年10月,以张某为法定代表人的甲公司及与其有关联的乙公司分别向某银行签订了两份贷款合同,总计200万元。2016年10月,该银行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贷款200万元,王女士在最高余额220万之内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并出具了并非王女士签字的《最高额保证合同》(最高保证余额为110万元)两份。法院依据银行提供的《催收及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地址向王女士送达法律文书,而该文书由张某代收了,但张某并未告知王女士,为此,王女士对诉讼一事并不知情。法院作出缺席判决,王女士失去主张自己权利的机会。

随后,柯桥区检察院依法向绍兴市检察院提请抗诉。最终,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支持检察机关的抗诉理由,纠正原审对当事人在220万余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认定。目前,判决已生效,王女士不用再为这飞来之债辗转失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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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柯桥检察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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