浓墨重彩!最高检工作报告中首次出现绍兴检察元素且有120个字
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向大会作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绍兴市检察机关借助自主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发现线索并成功办理的彭玉枫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作为民事检察打击虚假诉讼、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典型案例被写入本次报告中。
彭玉枫虚假诉讼监督系列案
被写进最高检工作报告后
中央电视台、检察日报、
正义网、中新网等
众多媒体给予了关注
对该案办案经过、社会影响等
进行了集中报道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栏目
检察日报
“打假官司”的危害有多大
——绍兴虚假诉讼监督案:司法机关协同发力,
遏制“以法实现不法目的”
虚假诉讼,俗称“打假官司”,指当事人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以捏造的事实提起诉讼或仲裁,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书、执行文书,从而谋取不正当利益。虚假诉讼既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侵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而且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信力。
一位法律界人士这样揭露虚假诉讼的真面目:“表面上看,虚假诉讼是用法律手段起诉、申请执行,但实际上是实现不法目的。究其本质,虚假诉讼是以法去实现不法目的。”这种打假官司的行为不仅让老百姓深受其害深恶痛绝,也让法官不胜其扰。如何遏制以法实现不法目的,是司法机关的共同责任。
“浙江省检察院在信息化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牵头建设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全面推广绍兴市检察院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为全省和全国部分省开展虚假诉讼线索排查提供便利。建议最高检广泛总结各地做法,积极借鉴法院、公安机关信息化建设的经验,进一步提升检察信息化水平。”近日,最高检在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时,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梁黎明提到了由绍兴市检察院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正是借助这个系统和法院、公安等部门的大力支持,绍兴市检察机关成功办理了彭玉枫虚假诉讼案。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彭玉枫于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间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法院频繁进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撤诉与申请执行,法院为此作出的相应生效裁判案件多达51件,金额共计271.67万元。
发现案件可疑后,绍兴市检察机关通过自行研发的“民事裁判智慧监督系统”进一步比对分析,该批借贷案件中借条中的出借人处名字空白、无利息约定、无支付凭证、无诉讼代理人、被告缺席判决,涉嫌虚假诉讼的可能性极大。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后,这些案件不仅确实存在虚假诉讼情形,且背后还存在一个以程瑞君、彭玉枫等人为首的高利贷犯罪团伙,可能制造参与了一系列涉黑涉恶犯罪活动,遂将相关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经查,以程瑞君为首,以彭玉枫等人为骨干的团伙,以开办二手车交易行和典当行作为放贷平台,与借款人、保证人签订借贷合同,约定高额利息,在扣除头期利息和各种手续费后交付借款本金,同时强迫对方出具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对借款人无力支付的高利贷,一方面采用暴力手段催讨;另一方面由未参与签约的彭玉枫作为原告频繁起诉和申请执行,起诉时凭借虚增借款金额的借条并隐瞒借款方已全部或部分归还借款的事实,骗取法院作出判决和执行裁定,通过申请强制执行以获取高利贷非法利益。
绍兴市检察机关通过抗诉、再审检察建议等方式对以彭玉枫为原告的50件民事虚假诉讼案件实施检察监督,法院启动再审后均撤销原判予以改判。对程瑞君等14人的涉黑涉恶刑事案件,上虞区检察院于2019年4月向上虞区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月8日,程瑞君等14人因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诈骗罪等犯罪分别被上虞区法院判处二十一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通过办理该系列案件,绍兴市检察机关进一步总结形成了“智能排查—人工审查—深入调查—移送侦查—判决监督”的“五步式”虚假诉讼监督模式,依托智慧监督系统,将虚假诉讼监督从个别、被动的监督转变为全面、主动的监督,实现民事检察监督的转型升级。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监督模式运行,离不开法院和公安机关的大力支持。早在2018年11月,绍兴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就联合制定了《关于建立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衔接机制的意见》,法院主动向检察机关全面通报移送裁判文书、审理过程主要节点信息,实现诉讼信息相互共享;检察机关通过智慧民事检察系统发现的线索,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尤其是“套路贷”等案件中涉及民事诉讼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民事检察部门,从而有效形成线索双移送、结果双反馈机制。
“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在各类案件办理过程中,总体是分工负责、各尽权责。”最高检工作报告起草组有关负责人表示,彭玉枫虚假诉讼案中,正是公安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既各尽权责又相互协作,既让虚假诉讼现了原形,还揪出了背后的涉黑涉恶犯罪,体现了最高检党组多次强调的“检察机关要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的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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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检工作报告提到的绍兴检察所办案件中,程瑞君、彭玉枫一伙是如何“套路”被害人,为害一方的?绍兴市检察机关又是如何在海量裁判信息中发现异样,进而抽丝剥茧,一步步查明真相,最终令该团伙接受正义的审判?请点击下方蓝字了解案件详情。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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