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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一个特别的生日,背后是检察官为她守护芳华的努力……

绍兴检察 2021-04-28

“检察官姐姐:你们好!我不会忘记你们为我过的难忘的生日,更不会忘记你们的教诲……”日前,嵊州市检察院“青青草”工作室的检察官收到帮扶对象,未成年人小丽(化名)的来信。

2019年2月,未成年人小丽因与人发生口角召集朋友帮忙打架,后被公安机关以聚众斗殴罪移送审查起诉。鉴于小丽情节轻微且系自首,“青青草”工作室的检察官对她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在考验期间,检察官联合爱心义工团的志愿者对她进行一对一结对帮教。“芳华岁月正当时,希望你吸取教训,不负青春。”在检察官和志愿者的开导下,小丽敞开心扉,深刻反省了自己的行为,重新找到了人生目标。帮教期间,恰逢她的生日,检察官和志愿者们还为她过了一个特别的生日,送上美好祝福和谆谆教诲。目前,因小丽表现良好,嵊州市检察院已对她作出不起诉决定。

“青青草”工作室自2017年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帮教挽救工作。“青青草”工作室将误入歧途的青少年视为同样需要关爱、帮扶的“小草”,联合爱心团体、爱心企业、学校等先后成立4个“青青草”未成年人观护教育基地,又牵头建立“青青草公社”“护草家园”微信工作群,邀请司法局、团市委、爱心义工团等相关单位和组织,采用制定帮教内容、定期回访、组织公益劳动、提供企业实习机会等方式,整合社会力量对“小草”开展帮扶教育,实现立体化、多层面、多机构的“社会化帮教预防体系”。2019年初,“青青草”工作室又联合嵊州市教体局成立“青青草心灵家园”,组建司法心理辅导团队为“小草”提供心理帮教,切实提高“小草”的心理调适能力。截至目前,已落实帮教未成年人130余人,其中10余名未成年人考上大学。


(该案报道已刊登于《浙江日报》)

文字:宋颖颖

图片:邵志佳

编辑:沈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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