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枫桥式检察官”】孙瑜:走出去,融进去,带出来
“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目前,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正在开展争创“枫桥式检察官”活动,着力培养、选树、宣传一批以政治建设好楷模、检察办案好标兵、矛盾化解好能手、市域治理好行家、服务群众好榜样“五好”为标准的检察官,通过示范引领带动全市检察机关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争取以优异成绩迎接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
今天起,“绍兴检察”微信公众号推出【争创“枫桥式检察官”】专栏,全面展现绍兴检察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依法能动履职中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积极努力。
检察官介绍
孙瑜,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二级员额检察官,从检十年,始终深耕于刑事检察业务。其中,她办理的吴某豪等人诈骗、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获评最高检、教育部联合印发在校生涉“两卡”犯罪典型案例、阮某军等人滥用职权、受贿案获评浙江省检察机关十大优秀公诉案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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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去,融进去,带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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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是充满活力的,办案子不能总窝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要走出去,融进去,把矛盾的源头化解掉,把法律的理念渗透进去。”孙瑜一直这么想,也是这么做的。
执行难,难执行。执行难问题的一部分原因在于被执行人对判决、裁定的不理解、不服气,有的是因为和诉讼方有宿怨,有的是因为对法律认识不足。要化解执行难问题,应当从根源上扭转被执行人的错误认识,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在孙瑜办理的多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中,孙瑜一次次和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谈心谈话,帮助双方寻找矛盾源头,积极寻找化解纠纷的方法,促成被执行人遵法守法,尽快尽全力履行生效法律义务。
在办理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时,其中一位申请执行人朱某因沈某的拒执行为进而心生对司法公正的怀疑,多次写信向上级部门、信访部门投诉反映。沈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孙瑜首先对案件事实及证据进行全面审查,了解到沈某系辖区某化工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遂前往该公司对沈某的工作性质、收入情况进行了解,通过调取公司考勤单、工资发放表等,对照沈某的银行交易明细查明沈某实际年收入达50余万元,属于高收入人群;随后,又前往沈某户籍所在的村委,向村书记及片长了解沈某的家庭情况,得知沈某夫妇多年前离异,有一未成年子女需要每月支付抚养费,一对老人需要赡养。根据强制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沈某的收入扣除相应的抚养、赡养费及基本的生活费外的收入均应当用于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归还义务。沈某如此高收入,仍隐瞒财产,拒不执行,也难怪朱某心生愤懑。
在了解案件周边事实后,要起诉案件实在简单,仅需要对沈某进行讯问,审查完案件材料,即可制作起诉书,提起公诉。但是,如果仅仅机械地完成起诉工作,申请执行人的债权依然无法得到保障,案件的矛盾始终无法化解。于是,孙瑜找来了沈某和朱某,分别向二人了解了民事案件诉讼事由的前因后果,寻找双方矛盾的源头,得知二人本是生意伙伴,二人之间的资金原约定为投资款,后因沈某经营失败,血本无归,沈朱二人又协商将朱某的投资款改为借款,并补签借款协议。后沈某始终未能还朱某钱,朱某遂将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归还借款。沈某得知朱某不顾往日情谊,将自己送上被告席,对朱某产生怨恨。直到最后法院判决沈某败诉,限期归还欠款时,沈朱二人之间的结已然变成了一个“死结”。
如今“结”已经找到,要怎么化解,成为摆在孙瑜面前的一道题。从沈某的角度看,从投资款变为借款,已然是让步,让步之下,朱仍起诉,沈怨恨朱不念旧情,不留余地;从朱某的角度看,投资款转借款本就是双方合意的表示,既然同意转为借款,后续又不归还,直到法院判决胜诉,沈找到高收入工作,一直分文未还,就是沈的过错。
分析完双方的立场,孙瑜再次分别和双方谈话,在和沈某谈话时,重点分析借贷法律关系的客观性,解说民事判决的有效性,并强调公民对法律必须怀有敬畏尊重之心,最终沈某松口,承认自己其实知道判决的重要性,但也确实是因为赌气而不去执行。解决了一方的法律问题,孙瑜又和朱某开展了谈话,从回忆二人艰苦创业、相互扶持的一路艰辛出发,打情感牌,并希望朱某能放下偏见,相信司法人员,相信法律主持公正。朱某在孙瑜真诚的言辞下,也同意相信一次检察机关。
双方分头工作取得进展后,孙瑜再次约双方进行面对面谈话。第三次谈话中,孙瑜充当“老娘舅”,和双方聊过往,论现状,谈未来,两个年岁加起来即将过百的大男人竟然都眼眶红湿,握手拥抱。最终,沈某当场和朱某签订还款协议,约定在六个月内如期如数归还全部欠款,朱某也同意息诉罢访,同时同意免去所有利息,在本金收到后,即向法院申请执行结案。看着沈朱二人并肩离开的背影,孙瑜露出了由衷的笑容。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很多,在孙瑜在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期间,共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76件,其中38件均在审查起诉阶段完成履行工作,总执行完毕的标的合计达6千余万元,其中2件为长期信访案件,也均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同意息诉罢访。
“以案件促进执行,以真诚化解矛盾。”孙瑜通过走出去、融进去、带出来,沉浸式地践行“枫桥经验”,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化解纠纷,为群众撑起一把法律的“晴雨伞”。
来源:上虞检察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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