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部署推进会召开
作为“枫桥经验”发源地的检察机关,绍兴检察持续推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逐步构建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话语体系。4月11日,绍兴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部署推进会,党组书记、检察长黄世根作部署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佑喜主持会议。全市两级检察院全体干警分别在主会场或以视频连线方式在分会场参会。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惩治犯罪效果持续显现,防范风险能力加速提升,化解矛盾手段更加多元,协同治理力度不断加大,切实将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
就全市检察机关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市域实践,会议要求,统一思想认识,深刻领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意义。深刻领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任务,是传承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检察机关当前一项重要责任。全市检察机关要找准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的结合点、着力点,不断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检察环节的创新发展。
强化使命担当,积极打造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样板。聚焦源头治理,进一步强化“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的严格、准确、规范适用,强化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的主导责任,强化与公安、法院的沟通协调,全力维护社会稳定;聚焦依法治理,充分履行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助推法治建设;聚焦系统治理,精准识别风险,系统化解矛盾,长效防范风险,开展类案监督,促进社会治理,持续优化检察供给;聚焦综合治理,多措并举当好党委政府法治参谋,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不断强化法治引领。
压紧压实责任,广泛凝聚齐抓共管推动落实的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市检察院各部门、各基层检察院认真落实八项重点任务,并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等各单位工作对接,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坚持问题导向,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问题,把“枫桥经验”转化为法治智慧、工作方法;做好宣传推广,选树一批表现突出的典型集体和个人,宣传一批践行检察使命、深化“枫桥经验”检察实践的好故事,为“枫桥经验”60周年纪念活动营造浓厚氛围。
图片:鲁晓娇
编辑:吴闻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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