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时分】“甜头”过后有个“坑”
办案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基本手段,也是法治宣传教育生动鲜活的素材。“绍兴检察”特推出【说法时分】专栏,立足“说法”的特色定位,检察官“十分”用心挑选具有典型意义和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普法案件,阐释办案背后的法理、情理依据,把法律知识通俗呈现,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绍兴市上虞区的林某本想靠刷单赚点佣金,没想到被“坑”进骗局,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她被上虞区检察院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2月13日,公安机关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决定。
上虞区检察院对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林某在上虞的一家工厂工作,生活稳定且充实。2022年8月的一天,她被朋友邀请加入了一个微信群,群主在群里边发红包边推荐一款软件“星贝佳”,介绍说用这款软件可以刷单赚钱,也就是根据任务要求,在网店付款消费相应额度并好评以得到返款和佣金。
一想到足不出户就能赚钱,林某立即下载了软件。打开软件后,她发现有刷单群,还有热心群友帮忙指点刷单步骤、分享刷单心得,觉得颇为靠谱,便根据指引开始做刷单任务。
在忐忑中,林某开始了第一次刷单任务。看到300元佣金及时到账,尝到了甜头后,林某大胆继续做刷单任务。她根据要求先后刷了2300元、7600元和1.8万元三笔金额,转账成功后,其账户余额显示为4.91万元,但这些佣金无法正常提现。
着急的林某向群友们询问原因。一位“热心”的群友告诉林某,是因为她操作失误才导致无法提取佣金的,只要再刷同等提现金额就可以提现了。
为此,林某向亲友借钱,转了4.91万元到“热心”群友指定的银行账户,可依然无法提现。“热心”群友表示需要再次转账4.91万元才能解锁提现功能,但林某已无力再筹措资金。见林某囊中羞涩,群里的一名管理员表示,只要林某提供银行卡账号便可帮其借钱。林某虽疑虑重重,担心钱款可能来路不明,但仍抱着侥幸心理告知了自己的银行卡账号。
第二天,林某发现自己的银行卡里确实转入了多笔资金,共计2.7万余元。得知林某借款到账后,管理员表示只要凑齐4.91万元便可提现全部金额。林某多方筹钱照做后却依旧无法提现,银行卡还被冻结。后悔不已的林某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发现,“星贝佳”团伙(公安机关还在追查中)利用林某贪小便宜的心态,共骗取林某10万余元。林某在明知对方转账的钱可能来路不正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收款、转账,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遂于2022年11月将林某移送至上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林某的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鉴于林某主观恶性较小,且有自首情节,没有获利。从罪责刑相适应角度,该院对林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检察官说法
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凡是以刷单为名义的兼职,皆是诈骗,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同时,以微信、支付宝、银行卡帮人转账,均非小事,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诈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信息网络犯罪危害极大,我们必须增强防范意识,不要成为被害者,也不要沦为帮凶。
文字:朱晓菲
图片:韩丹杰
编辑:鲁晓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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