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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提前介入涉疫案件,助力战“疫”——府谷检察在行动!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府谷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主动提前介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危害疫情防控的违法犯罪行为。
2021年12月 23日,府谷县公安局对武某涉嫌妨害公务案立案侦查并刑事拘留。经查,当日上午10时,犯罪嫌疑人武某从山西省保德县出发,欲前往府谷县看望亲戚,在通过府谷黄河一桥疫情防控点时,民警让其出示健康码和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武某拒绝提供核酸检测证明,民警劝其返回,武某不听劝阻,强行闯卡,执勤民警上前阻拦,武某对民警撕扯漫骂,并用手击打民警头部,后被执勤民警控制。
府谷县人民检察院获悉情况后,检察长张帆高度重视,立即指派第一检察部干警韩伟、乔炜主动提前介入,听取侦查机关案情介绍,查阅证据材料,了解案件侦办进展情况。同时与公安机关加强沟通协作,共同商讨确定案件的定性、侦查方向及如何固定、收集证据等问题,以推进案件高质高效办理,维护疫情防控秩序,以实际行动,助力战“疫”,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文字|乔 炜
审核|韩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