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明日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这些车辆限行——
1月8日,四川省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重污染天气预警函,要求13市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采取有力措施,减少污染排放,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
成都、自贡、泸州、德阳、绵阳、内江、乐山、南充、眉山、宜宾、广安、达州、资阳等13市。
按照《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要求,自贡市将于1月1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执行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措施。
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
执行以下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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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周一至周五7:00至20:00,禁止中型及以上柴油货车和大型柴油客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
2.全天24小时禁止运输建筑垃圾(含渣土)、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物料的车辆在限行区域通行
限行区域:
自流井区五星街、新民街、同兴路、光大街、滨江路、解放路、自由路、人民路、檀木林街、塘坎上路、交通路、东兴寺片区等;大安区仁和路、广华路、人民路;高新区汇东路、丹桂大街、汇兴路、龙汇街、通达街、兴川街、汇川路、汇南路等;贡井区贡兴路、育才路、青杠林路、金鱼路、筱溪街、长征大道以内区域。
以下机动车
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
(一)军用车辆、警务车辆、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环境监测及环境监察执法车辆、保险勘验救援车辆、银行运钞车辆、环卫作业车辆;
(二)公交车、出租车(不含网约车)、校车、邮政专用车、新能源汽车、按规定线路行驶的公路客运和旅游客运车辆;
(三)园林绿化、道路养护、医疗废物处理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四)农副产品运输车可不受尾号限行限制,但须遵守城市货运车辆限行规定。
(五) “使”“领”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六)需驶入货运车限行区域内配送加油(气)站燃油的汽柴油(汽)专业运输车辆按照原货运车辆入城规定执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重污染天气
健康防护措施请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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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等敏感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外出做好健康防护。
2.建议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人员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在这里,我们倡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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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1-2°C。
2.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合理增加城市主干道的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营运频次和营运时间。
3.倡导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污染物排放;在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
4.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 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来源:自贡网 自贡生态环境
编辑:冉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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