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虚惊一场!一则“房产税”新闻引发的恐慌
昨天,一则“宁夏开征房产税”的新闻,瞬间让众人炸开了锅,有房一族更是慌乱。房产税真的来了?有人惊呼,有人担忧,还有人在思索应对之法。
不过,在小编看来,大可不必惊慌,此房产税,非彼房地产税。官方的回应也证实,此次又是虚惊一场!
先来看看这个政策吧。
此次宁夏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中,小编认为,主要有两点值得大家注意:
1征税方式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缴纳。
举个例子,假如100万的房产,需要缴纳的房产税为:(100-100*30%)*1.2%=0.84(万)
也就是说,购买100万的房子,需要交8400元的房产税,以此类推,200万就是1.68万,300万就是2.52万……
假如是天津的话,100万的房子已经很少很少,一般都三五百万,甚至上千万,这每年好几万的房产税,对于一般家庭来说,也是不小的压力呐。
2征税范围
从《细则》可以看出,房产税主要征收对象是购置的新建商品房、存量房,出租、出借房产,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建的房屋等。
而以下这些则属于免征范围:
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四类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可按有关规定减征或者免征房产税
(二)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
(三)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毁损不堪居住和危险房屋,在停止使用后,可免征房产税
(四)房屋大修停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这一项“免征范围”也是让大家误会的原因,乍一看,以为只有这四项属于免征范围,实则不然,它有一个前提,“除《条例》第五条规定者外”,这里的《条例》指的就是是1986年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根据《条例》第五条规定,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也就是说,老百姓自己住的房子并不需要缴纳房产税。这与7月份陕西出台的房产税一样,都不是大家热议的房地产税,而是一直都有,是个老税种。不过陕西是完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免征,而宁夏此次出台的房产税则是在国家免征范围的基础上,又将安置残疾人就业的纳税人、企业办的各类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等四类纳入了免征范围。
对此,10月20日晚上,宁夏回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有关负责同志作出了回应,给予了进一步说明:
一、《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是1987年制定的。30年来,宁夏行政区划已经进行了调整,如银川市原老城区已调整为兴庆区,原郊区已调整为金凤区,原新市区已调整为西夏区等,原《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有关老城区、新市区、郊区等表述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对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二、本次修订,对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执行,免纳房产税,没有就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出台新的政策。
三、本次修订,保留了国家和自治区原有免税政策,仅对相关条款进行了合并表述,没有出台任何新的政策。
可见,近日出台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房产税实施细则》并非新政策,只是在已经实施30年的老版基础上进行了微调,而新旧《细则》均不存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问题。所以,有人认为宁夏要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实为误读!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也表示,宁夏此次出台房产税政策,属于常规性内容,而非加码的政策,住房持有者不必担心征收房产税。当然这个文件在免征方面表述略微晦涩,容易引起误读。
它和上海重庆的房产税试点是有本质区别的。上海和重庆的房产税实际上是包括两种,第一是国家规定的包括商业办公等房源的房产税征收,属于常规性工作。第二是上海和重庆先行试点的房产税政策,主要针对住宅项目。
其实,房地产税,喊了也不是一年两年了,虽说它是房地产长效机制的重头戏,但是真想实施起来谈何容易,比如说征收方式是按套数,还是按面积,抑或其他?税率是多少?具体如何征收缴款?……它涉及到很多方面,是一项极其复杂的工程,不是说开征就能开征的。
小编认为,宁夏此次更新房产税,“表态”的意味更大些。至于能掀起如此大的风浪,也并不意外。前两天有关“天津全面解除限购”的消息不也是这样嘛,一则2014年的“旧”闻却又被当“新”闻传开,闹得沸沸扬扬、全国皆知,以致于天津房管局特意出面辟谣,称目前天津市住房限购政策没有变化。
为何?还不是因为现在这个时机比较敏感,大家都有点风声鹤唳了,对未来市场预期也不确定,所以一出个什么新闻就格外紧张,打个比方,就是“做贼心虚”了。话说你没房或只有一套房,会担心出房产税吗?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目前来看,全国各地出台的房产税政策,实际上是针对商业办公的房产税政策,本身并不涉及住宅市场。而对于住宅市场的房产税征收,上海和重庆试点后也没有扩围的动向,更多的还是围绕各类行政性管控政策如限购限贷限售等展开。
“住宅市场的个人房源征收还是会比较谨慎,这一点购房者本身不用担心。”严跃进指出,当然“房住不炒”也要求购房者端正购房心态,无关税收问题,自己应该对住房持有的目的有清晰的理解。
另外,365淘房专栏作者BC君在《关于房产税的小道消息》一文中也建议:“土豪业主们需要好好归置归置——将边边沿沿的N套房置换成核心地段的房子很有必要,房值不变,但能缩面积,毕竟免征面积比免征额度执行起来要简单靠谱得多。择一套房自居,求质不求量,到时,市区优质的二手房会见马太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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