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植物检疫】鲜切花出口小知识
鲜切花出口小知识
初春时节,百花争艳,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也越来越喜欢用鲜花装点生活。鲜切花又称切花,是指从活体植株上切取的,具有观赏价值;用于制作花篮、花束、花环、花圈、瓶插花、壁花;以及胸饰花等花卉装饰的茎、叶、花、果等植物材料。鲜切花可用冷藏、辐射等方式保鲜,能在一段时间内避免凋零,最大程度上满足了人们装饰、馈赠的需求。云南作为鲜切花出口大省,2021年鲜切花产量已占全国70%以上的市场份额,并出口到40余个国家和地区。下面我们就来为大家介绍一下鲜切花出口的知识吧。
一、鲜切花的种类
鲜切花分为切花、切叶和切枝,适用于制作花篮、花束、瓶插花等,具有观赏价值,常见的鲜切花有月季、菊花、康乃馨、唐菖蒲(即剑兰)、扶郎花等。
月季
人们经常把月季当作是玫瑰,其实两者区别是很大的。作为鲜切花的当然是月季,月季作为插花可以一周不凋谢,而玫瑰却过不了24小时。月季也是我国的十大名花之一。月季有灌木也有藤本。作为插花的是灌木的月季,月季的颜色丰富多彩,现在还有彩色的月季,十分迷人。
菊花
菊花向来深受国人的喜欢,因此菊花不仅是世界四大鲜切花之一,还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菊花的品种数千种。我国古人向来喜爱菊花,陶渊明更是爱菊之人的典范。菊花可以作为盆栽,切花,还可以泡茶喝呢。
康乃馨
康乃馨一直被奉为母亲的代表植物。康乃馨又称为香石竹,是一种较为常见的植物。康乃馨还是几个国家的国花呢!你是否也很喜欢它们呢?
剑兰
剑兰,又称为菖兰,唐菖蒲,是鸢尾科多年生植物。剑兰被冠以花魁的美誉。剑兰不仅在鲜切花市场能看见其活跃的身姿,而且在园林植物配置运用和家庭盆栽上也经常看见其身影。剑兰的花色非常多,有红、橙、黄、紫、白等颜色,深受广大人民群众所喜爱。
扶郎花
扶郎花,又名非洲菊,作为鲜切花的重要一种,越来越得到人们的喜爱。其造型简洁大方、阳光优雅,适用于各种各样的场合。扶郎花,象征互敬互爱,有毅力、不畏艰难。有些地区喜欢在结婚庆典时用扶郎花扎成花束布置新房,取其谐意,体现新婚夫妇互敬互爱之意。非洲菊花呈放射状,常作插花主体,多与肾蕨、文竹相配置。
二、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
企业资质注册登记流程
海关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实行注册登记制度。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一体化网上办事平台,点击行政审批—出境植物及其产品、其他检疫物的生产、加工、存放单位注册登记,进入后填写信息提交申请。
01
种植基地应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规定的植物卫生防疫要求。
2.近两年未发生重大植物疫情,未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培训、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农用化学品使用管理、良好农业操作规范、溯源体系等有关资料。
4.建立种植档案,对种苗花卉来源流向、种植收获时间,有害生物监测防治措施等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详细记录。
5.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基地有害生物监测、报告、防治等工作。
6.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02
加工包装厂及储存库要求
1.厂区整洁卫生,有满足种苗花卉贮存要求的原料场、成品库;
2.存放、加工、处理、储藏等功能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且与生活区采取隔离措施并有适当的距离;
3.具有符合检疫要求的清洗、加工、防虫防病及必要的除害处理设施;
4.加工种苗花卉所使用的水源及使用的农用化学品均须符合我国和输入国家或地区有关卫生环保要求;
5.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对种苗花卉加工、包装、储运等相关环节疫情防控措施、应急处置措施、人员培训等内容;
6.建立产品进货和销售台账,种苗花卉各个环节溯源信息要有详细记录;
7.出境种苗花卉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不得二次使用,在包装箱上标明货物名称、数量、生产经营企业注册登记号、生产批号等信息;
8.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植保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原料种苗花卉验收、加工、包装、存放等环节防疫措施的落实、质量安全控制、成品自检等工作;
9.有与其加工能力相适应的提供种苗花卉货源的种植基地,或与经注册登记的种植基地建有固定的供货关系;
10.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海关对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进行日常监管,检查环境卫生、生产设施、有害生物发生及控制情况。
三、鲜切花出口前提交申报流程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标准版申报,填写出境货物申报表,上传相关单证资料。
海关对以下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1.出境种苗花卉生产经营企业是否已获得注册登记资质等。
2.上传申报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一致性。
经审核符合出口申报规定的,予以受理,否则不予受理。
四、海关开展现场检疫流程
1.检查包装、铺垫材料、集装箱有无粘附土壤、害虫及杂草籽等。
2.核对植物数量和品种。
3.植株检查。
4.将检查发现可疑病状或外观异常的花、叶及昆虫样品带回实验室作检疫鉴定。
5.抽样检疫。按照要求,抽取样品送实验室进行实验室检疫。
实验室对现场检疫过程中发现的可疑病状或外观异常的花、叶及昆虫等检疫物进行检疫鉴定。
五、结果评定及检疫处理
检疫结果评定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检验检疫合格或经处理后复检合格的,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准予出境。
2.需要熏蒸证书的,经熏蒸处理合格后,签发《熏蒸/消毒证书》。
3.不符合输入国家和地区植物检疫要求、安全卫生项目检测标准、政府和政府主管部门间双边植物检疫协定、协议、备忘录和议定书及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有关检验检疫要求的,经有效方法处理并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允许出境并签发《植物检疫证书》;无有效方法处理的,签发《出境货物不合格通知单》,不准出境。
4.如病害症状严重不符合要求的,必须重新加工,如摘除有病或腐烂的枝、叶、花等。必要时进行换货处理,并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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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昆明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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