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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性竞争千千万,恶性竞争只一种

张是之 张是之 2018-12-06


文 | 张是之


因为工作变动,去年9月份在新的城市买了套房子,说好的10月份就交房,结果一直拖到现在还没交房。 


一打听,原因之一是因为最初盖楼的时候,没有用市自来水公司指定的公司来铺设内部水线管路,结果水不给接,协调来协调去重新从另外一个管道接进来市供水,一来一去时间和钱都搭上了。 


明眼人一听就知道怎么回事,自来水作为市政工程,只此一家,别无他选,行政垄断无疑。 


大权在握,你不按我的意思办,有的是办法治你。依法治国,就是在条条框框之内,随便给你找个不符合规定的地方都能卡住你,让你无法正常进入下一道工序。 


这就牵出一个问题,那就是竞争问题。 


关于竞争,见的最多的词就是要避免恶性竞争,引导良性竞争。 


但到底什么是恶性竞争,什么又是良性竞争,大多数媒体的评论文章通常只告诉你结论而不会说细节。 


也许是他们默认读者都是知道它们的区别的,良性竞争、恶性竞争打眼一看不是明摆着的吗? 


其实更多的可能,是这些评论文章的作者本人,到底什么是恶性竞争,他们也拿不准,也说不清楚。 


比如常见的百度百科的解释是这样的:「恶性竞争是指公司运用远低于行业平均价格甚至低于成本的价格提供产品或服务,或使用非商业不正当手段来获取市场份额的竞争方式。 」


但这个解释又隐藏了非常多的问题,比如怎么叫远低于?怎么计算行业平均价格?成本价格怎么算?什么叫非商业不正当手段? 


随便拿出一个来,都是问题,这样来解释一个问题,只能越描越黑。 


如何简洁而清晰的界定出什么是恶性竞争,什么是良性竞争? 


我的方法是,在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划一条线,当你的行为是针对消费者,使出浑身解数讨好消费者,让消费者自愿出钱买你东西的时候,你的所有行动都是良性的。 


即使这个时候你有天大的恶意,想在市场中搞垮、敲掉竞争对手,但你的这个竞争行为也是良性竞争,与你的恶意无关。 


但当你一旦越过这条线,把自己的手伸向了作为竞争对手的生产者这一方,妨碍、或者是企图妨碍生产的生产活动,这就变成了恶性的竞争。 


当然严格来说,恶性竞争就已经不是竞争,而是侵权。但为了说明问题,为那些不是恶性竞争的竞争行为正名,我们姑且都称之为恶性竞争。 


更简洁一点的表述可以是这样: 


良性竞争:眼睛向内,盯着自己。 


恶性竞争:眼睛向外,盯着别人。 



盯着别人这事吧,更多时候首先是因为有了法律,尤其是恶法的支持,才给了别人想歪门邪道的机会,才有了错误认识。 


典型的恶性竞争,比如自来水公司的垄断,或者任何行业的行政垄断,都是阻碍了其他竞争者的自由进入。 


再比如,美国很多、中国也有的专利流氓,打着保护专利的口号,实际上是能敲一笔是一笔。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 


还有,那些市场失利之后,就转投拥抱有关部门,企图利用反垄断法、专利法来拖住那些比自己领先、做的好的公司,这和专利流氓一路货色。 


当然也有的隐藏的比较深的,比如美国工会会要求中国企业尊重人权,必须达到一定的劳动保障条件,为中国工人着想考虑。这其实也是一种披着善良外衣的恶性竞争,对别人如何生产指手画脚。 


我曾经也一度被美国人的这种「美丽」所感动,但事实的真相远比感动更复杂。 


被媒体抹黑的那些「血汗工厂」,好不容易用血汗在全球的劳动力竞争中取得了的优势,却轻易被自己感动着的记者或者美国政客所打败。 


那些自愿进入工厂挥洒血汗的工人,再也无处挥洒,结果是生产转移到了更加愿意付出血汗的国家。 


良性竞争千千万,恶性竞争只一种,那就是把手伸进了别人的衣兜,去侵别人的权、管别人的事,而不是做好自己的功课。 


今天简单指出恶性竞争的本质,其实是为了下一篇文章做个铺垫。 


这里曾经写过很多篇反对知识产权的文章,而纲举目张的第一篇则是《知识产权的僭妄》。 


最近有同样喜欢思考的朋友写了一篇《知识产权是一种僭妄吗?——与张是之先生商榷》回应我的文章,当然是不同意我的分析了。 


这种深度的探讨当然是喜闻乐见,利于双方更加深入的思考和交流。但作为交流的前提,有些问题必须澄清,所以这篇关于恶性竞争的文章,就先澄清一下对竞争和恶性竞争的理解,然后后面再对这篇文章进行回应。 


看一篇文章写北极圈和北极熊的,其中有句话很喜欢:Be compassionate,But also be informed. 富有同理心,又心如明镜。 


这话挺适合经济学,经济学研究的问题,很多时候是在讨论如何更好,但现实摆在那里,显然并不总是按照理论来走的。那么是理论错了吗?其实并不是,很多时候是理论实现的条件还不成熟罢了。 


牛顿提出牛顿定律在17世纪,而借助牛顿定律的很多机械化设备直到20世纪才开始大范围普及。 


爱因斯坦1915年提出广义相对论,但科学家直到1919年才利用日食验证了广义相对论的正确性。 


经济学上的很多观念,看上去有悖常识,但也许仅仅是因为制造这些常识的人们,还没有真正认识到这些经济规律。毕竟经济学相比于牛顿的经典力学而言,还处于启蒙阶段,正确的经济学常识连中学课本都没有进入。 


科学远未普及,你我仍需努力。 


2018年08月08日


题图:Russell Loops and Swift Hor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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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阅读:

知识产权系列文章索引 

1、知识产权的僭妄

2、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问答 

3、不怕流氓有文化,就怕流氓懂法律

4、凤变冰,没毛病 

5、看完这些奇葩专利,你还敢说专利在保护创新?

6、李志赢了吗?

7、该不该打击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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