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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闵资讯丨马嫄媛律师就时事热点问题接受访问





2018年5月8日,马嫄媛律师接受上海电视台“新闻坊”栏目的采访,就闵行区某小区业主大会表决通过“针对非主业车辆按业主车辆的6倍收取停车费”这一热点问题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马律师在了解了该小区的实际情况后认为:如该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经法定程序召开了业主大会,如通过书面表决等方式召开了业主大会,参加大会的人员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有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参加”,同时表决事项也符合《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所规定的“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的,该决议对所有业主具有约束力,而租户作为小区内房屋的承租人,可通过所租赁房屋的所有权人来行使自己的权利,可以要求房屋的所有权人积极实现作为业主的权利参与到投票中去。同时马律师还提醒对该决议有异议的业主,如认为该决议不符合法定程序或者该决议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在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对该决议予以撤销。

马律师执业十年以来,对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有较为深入的学习和研究,曾代理邻里苑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起诉物业公司,为该小区挽回了被物业公司侵占的公共性收益55万余元。马律师作为闵行区“闵晓法”讲师团的成员,还曾为闵行区内多家镇、街道的调解员讲解物业相关的法律知识,通过案例等方式向基层工作人员及小区居民宣传物业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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