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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异响多次维修未果 还能退款吗 | 案例分析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2-06-08

 


很多消费者在消费后都会忽略售后服务,商家说过保质期并不代表他对自己的产品没有责任。售后服务不仅是消费者消费后的保障,也是商家再次营销的开始。购买商品后多次出现问题,反复修理后仍无法解决问题,此时,消费者能向经营者要求换货或者退款吗?

         


案例简介

消费者王先生于3月9日向佛山市消委会反映,其在2018年6月通过天猫商城购买佛山市某家具有限公司旗下品牌高箱款储物双人床,商家承诺三年质保。但从2018年9月起,该床出现严重异响,通过天猫联系该商家维修,但该床至今已维修了5次,仍然不能维修好。2019年11月,该品牌售后最后一次为王先生的床进行维修,并承诺再修不好退款。2020年2月,王先生的床再次出现严重异响,联系该商家维修,要求全额退款或者换床,该商家说退款只能按照天猫商城的规则,退床款20%费用(约400元),经多次交涉无果后,王先生向市消委会投诉请求商家退还全款。


 处理过程及结果

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家具公司的工作人员联系,经多次沟通,该家具公司与投诉人王先生达成和解方案。


律师点评

本案经营者承诺向消费者提供三年质保期限是真实的意思表示,尽管超出的《家具售后服务要求》中关于木家具的三包期限,但是法律并不禁止商家向消费者提供的质保期限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服务承诺,相反国家鼓励销售者和生产者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质保期限。

另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根据《家具售后服务要求》4.2.11规定,同一质量问题修理两次仍未达到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产品明示标准要求(包括合同或其他方式明示的质量要求),应按照4.2.7进行换货。根据4.2.7规定,如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顾客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样式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并且不应收取任何费用。

因此,消费者所购买的木家具用品经经营者多次维修仍未解决问题,而且该家具用品仍在经营者承诺的质保期限内,结合上述国家规定,消费者可要求经营者换货或者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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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

编辑:李芷雅

校审:黄飞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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