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赢了!商家“跑路”被判退还剩余培训费
首宗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集体诉讼
终审结果出来了!
2021年5月12日,南海区人民法院对佛山市消委会首宗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集体诉讼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决解除消费者与佛山市棒棒堂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棒棒堂公司”)之间的教育培训合同关系,棒棒堂公司向消费者退还剩余培训费及支付利息,该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其中一位消费者法院判决书截图)
2020年11月起,佛山市消委会接到消费者反映位于佛山市永润广场的棒棒堂培训中心以校区需要检修电路为由通知暂不开课,此后以各种理由拖延开课,消费者多次联系未果的投诉。接到投诉后,我会立即着手处理。
经实地探访发现培训中心大门紧锁,门口贴着欠租金的通知,且无法与负责人取得联系。面对这种情况,我会根据今年3月出台的《佛山市消费者委员会支持预付式消费服务纠纷起诉暂行管理办法》规定,指派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副团长李绍均律师提供公益诉讼代理此案,着力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消委会在官方抖音号同步转播庭审实况)
案件已于2021年4月29日在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采用同步直播的形式公开审理。
法院认为
消费者与棒棒堂公司之间形成教育培训合同关系,但棒棒堂公司已停止经营,客观上导致棒棒堂公司无法按照约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双方的合同目的已不能实现,故解除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棒棒堂公司应退还剩余的培训费及利息,同时因棒棒堂公司属于自然人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林某是该公司的股东,林某不能举证棒棒堂公司的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棒棒堂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本案因适用简易程序中的小额诉讼程序结案,判决为终审判决,消费者可以在收到判决之日起,要求棒棒堂公司及其股东林某退还剩余培训费,若棒棒堂公司及林某未在判决规定时间内退还,消费者可申请强制执行,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高消费行为,增加不法经营的违法成本。
佛山市消委会在此呼吁消费者面对商家“跑路”的,应坚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告诫经营者诚信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