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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住个人信息保护顽疾不放!广东消委会公益诉讼再胜诉


公益诉讼

即日起《个人信息保护法》正式实施了

由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第四宗个人信息

保护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取得胜诉!!

(回顾戳→紧咬个人信息保护持续发力!

广东省消委会再提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判令5被告:

共同承担赔偿金人民币43385元。


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消费者赔礼道歉。


承担律师费及诉讼费用。

本案情回顾

赖某华作为某电信公司业务代表商期间,未经同意私用消费者身份证信息多开手机卡超过520张,并将手机卡加价出售给黄某昌等人。


黄某炬、潘某信、陈某新等人在明知上述情况下,仍购买并加价转卖手机卡。上述5名被告违法所得为43385元。


其中,赖某华、黄某炬二人因违法情节严重、违法所得较大,在2020年8月被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刑事判决,构成犯侵犯个人信息罪。






加上此前本会在315期间

就五被告在经营活动中

违法收集、买卖消费者个人信息行为

提起的三宗公益诉讼

(回顾戳→再亮剑!广东省消委会就个人信息保护提起三宗公益诉讼)

广东省消委会本年度

“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系列专题的

四宗公益诉讼全部获胜!



个人信息保护系列工作

今年以来,省消委会抓住《个人信息保护法》准备实施的契机,把握社会各界对个人信息泄露问题的重视和关注,结合消费维权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开展了一系列履职和监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特别是在公益诉讼方面,省消委会在前期大量研究和探索的基础上,突破责任主体、赔偿责任等方面认定的难题,打造了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诉讼专题,借助司法手段有力惩戒个人信息侵权行为。


今年以来

我们围绕“个人信息保护”热点

还开展了以下工作:



01.开展APP非必要个人信息收集情况调查

今年7-9月我会开展了“常见类型App非必要个人信息收集情况”调查,呼吁经营者依法规范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回顾戳→调查的300个APP均默认收集用户应用列表,广东消委会呼吁依法规范收集消费者信息)



02.上线中央电视台3·15专题直播节目

受中央电视台邀请,近期广东省消委会副秘书长黄冠英上线央视财经3·15月度直播节目,介绍广东在加强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并围绕个人隐私泄露治理、《个人信息保护法》解读、更好发挥消协组织作用等话题,与主持人、嘉宾进行互动交流。



直播吸引了157万人次网友在线观看

点击观看直播视频



03.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知识有奖竞答活动

9月底开始,结合年主题“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依托本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了为期20天的《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消费维权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活动,成功吸引2万多人次网友参与互动答题,普法教育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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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委会
编辑:陈彦宋
校审:黄炜
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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