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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售后服务,生产厂商和销售者皆应重视
佛山消委会受理投诉后,首先联系孔先生了解汽车故障原因,随后联系4S店了解问题,督促4S店尽快解决问题并要求4S店书面回复。4S店答复表示,车辆偶尔会提示故障,是因为该发动机某数据运转出现问题,影响了尾气排放,导致故障无法消除,解决方案是由总部处理这个数据,处理完后该故障就会消除。最终4S店与生产厂家进行了技术沟通,制定了初步解决方案,并且在1个月内解决该问题。
案例分析
佛山市消委会律师顾问团邵建华律师点评: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规定三包责任由销售者依法承担。销售者依照本规定承担三包责任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其他经营者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其他经营者追偿。同时第十一条规定生产者应当积极配合销售者、修理者履行其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销售者、修理者按照本规定提出的协助、追偿等事项。
本案中4S店应当向消费者交付合格的家用汽车产品,依法承担汽车三包责任。孔先生购买的汽车发动机在三包有效期和包修期内出现问题,孔先生有权要求4S店承担修理责任,同时汽车厂商应当积极配合4S店履行其义务,协助汽车进行维修,及时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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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消委会编辑:张朗辉校审:周俊良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