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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64|佛山消委会微剧场短视频登上“学习强国”
要闻
11月30日,市消委会联合中国电信佛山分公司举办佛山市通信服务消费教育基地授牌仪式,正式授予其“佛山市消费教育基地”称号,成为佛山市首个通信服务行业消费教育基地。
12月1日,市消委会在省消委会指导下开展的新能源汽车便携式充电枪比较试验相关数据和消费提示被中国消费者协会采用,并在其官方网站“精明消费—警示提示”栏目发布《新能源电动汽车消费提示:记住这几点,省心少烦恼》。
12月2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办理健身“家庭卡”,商家行为引争议》,提醒消费者增强防范意识,注意留存证据;敦促经营者要加强自律,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保护好消费者的人格尊严。
视觉
11月29日,市消委会联合佛山新闻网制作微剧场《电商诈骗套路深,领取“福利”要谨慎》短视频被“学习强国”采用(点击“阅读原文”查看)。
声音
消委会在线(FM94.6每周三、五上下班高峰期播出)
消委说法
12月1日,针对外卖有异味却联系不上经营者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不能如实提供入网经营者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外卖平台承担赔偿责任。
● 鸡蛋、芹菜、斋肠、刺身......佛山最新抽检发现28批次不合格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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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洁茵校审:陈雁明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