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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76|佛山消委会联合佛山日报发布新能源汽车消费提醒

佛山消委会 佛山消委会
2024-10-16


要闻



  • 近日,市消委会策划制作2022年度十大典型案例微剧场之《“美容贷”乱象多 谨慎消费避陷阱》《切勿与房产公司签订虚假装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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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27日-3月2日,市消委会接受佛山电视台《小强热线》专访3次。
一是就滑板培训纠纷问题,认为培训机构超时间或课时跨度收取费用属违规收费,消费者有权要求返还。提醒消费者要理性消费,谨慎签订合同,注意保存好证据,遇到消费纠纷时积极维权。

二是就美容机构注销纠纷问题,认为美容机构虽已注销,但如消费者有证据证明其与公司发生交易,在一定条件下可起诉股东、董事及实际控制人,提醒消费者不要轻易向个人转账,转账备注性质、用途。

三是就新能源汽车消费问题,认为汽车销售者如迟延交付汽车,构成违约,销售者应双倍返还定金,且销售者应依法承担汽车的三包责任。

▲ 3月3日,市消委会联合佛山日报推出“天天315”栏目,围绕购买新能源汽车提车难的问题,提醒消费者购车前了解和关注汽车品牌及其产业的动态,购车时尽量选择保有量大、成熟的、有库存的车型,以避免交付难的各种风险。

消委说法


▲3月1日,针对4S店低开发票且威胁推迟提车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低开发票属于逃税行为,且影响车辆实际价值的认定,损害消费者权益;某4S店应按购车合同约定诚信履约,不得随意更改约定的交车时间,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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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陈洁茵校审:李嘉慧主编:黄玮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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