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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周刊№.133|我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要闻
● 4月17日,市市场监管局、市消委会以“主会场+分会场”形式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分享交流视频会议,对《条例》总体特点及重点法条进行学习,进一步加深一线人员对《条例》的理解和运用。
● 4月19日,市消委会发布典型案例《预订民宿突然被取消 消委会介入解纠纷》,敦促经营者诚信经营,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服务。
消委说法
▲ 4月17日,针对消费者因噪音影响无法正常使用房间的案例,市消委会分析:该事件属于经营者未履行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的义务,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商家应当退还消费者剩余房费及押金。
往期回顾
REVIEW
“我的救命药上热搜了!”最近不少人出门都要带上它?
预订民宿突然被取消,消委会介入解纠纷
“真的优惠了好多!”以旧换新,佛山来真的!
编辑:黄嘉明
主编:黄玮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