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获悉,该厅日前致函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称:“关于贺兰县景博中学(有限公司)设立的初审意见” (银审服发〔20181 9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商总局关于关于印发<营利性民办学校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教发〔20161 20号) 等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评估并经宁夏教育厅党组会审定, 同意设立贺兰县景博中学(有限公司)。
据了解,批准设立的学校全称为“贺兰县景博中学(有限公司)”,简称为“贺兰县景博中学”。
自治区教育厅要求:办学简称只限于学校牌匾、成绩单、学历证书、国际交流、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其中在招生广告和简章中使用时,应当在学校介绍中标注全称和营利性属性。
学校举办者为银川景博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学地址为银川市贺兰县虹桥路西侧、富民路南侧,办学性质为民办营利性学历教育学校,办学层次为普通高中,学校业务主管部门为贺兰县教育局,学校办学规模以业务主管部门核定为主,招生范围由学校与业务主管部门商定。(记者 陈勇 实习生 王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