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宁夏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宁夏泷润物业公司调整湖畔嘉苑小区停车场收费标准,新标准于7月16日起执行,并在小区内进行了公示。新标准公示后,银川市物价局先后接到多起湖畔嘉苑小区业主的投诉,对此,银川市物价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派出检查组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处置。
经调查,湖畔嘉苑小区路面停车场收费争议因土地权属不明造成。针对宁夏泷润物业公司与湖畔嘉苑小区业主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擅自单方面调整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问题,7月14日,检查组依照《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口头责令宁夏泷润物业公司暂停收费,7月15日,银川市物价局向宁夏泷润物业公司书面送达了暂停收费通知书。
7月18日,银川市物价局联合市信访督办局、市住建局、市物业办、市国土局、市规划局、黄河东路街道办、湖畔嘉苑居委会、宁夏房地产开发有限集团公司、宁夏泷润物业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召开湖畔嘉苑小区停车场收费工作协调会,共同协商解决湖畔嘉苑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会议研究决定,由市住建局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市物价局加强收费价格管理,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尽快确定湖畔嘉苑小区停车场土地权属。同时,市物价局将继续关注湖畔嘉苑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联合相关部门督促宁夏泷润物业公司依法依规解决小区停车场收费问题。
感谢社会各界和媒体朋友对银川市物价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