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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开庭审理

房佳佳 汤敏如 方圆
2024-11-15

巴西红耳龟是全球公认的“生态杀手”,于2022年被列入我国《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本文为《方圆》杂志原创稿件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2024年6月5日
是第53个世界环境日
防范和遏制外来物种入侵
维护生物多样性
同样是保护生态环境
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一环
就在今天
由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
易某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公开开庭审理
法院将择期宣判
据悉
此案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施行后
全国首例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
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不仅为后续类案处理提供了参考依据
也对后续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
提供了案例参考

携带入境的小萌宠,竟是“生态杀手”

2022年10月21日傍晚时分,易某驾驶着一辆粤澳两地牌照的车辆,经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入境广东珠海。

海关关员在对入境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易某所驾车辆存在异常。经过仔细搜查,海关关员从车辆的天窗与遮阳板夹缝处及扶手箱内改装的暗格里发现了数个黑色塑料袋。

“这是什么东西?”面对海关关员的询问,易某表现得十分坦然,回答说:“这是龟苗,用来繁育养殖的”。

打开塑料袋,海关关员发现大量活体龟类动物,经初步清点共有2017只,大部分龟类颜色存在变异,疑似白化品种。海关关员要求易某出示相关检疫审批证明,他却无法提供。

海关关员随即对这批活体龟类动物依法进行扣留。在扣留过程中,易某填写了相关表格,标明这些动物为“自用”,并签字确认。他原本以为这只是一个简单的处罚,交点罚款就能了事,万万没有想到,自己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

经拱北海关技术检测,2017只活体龟类动物中有2015只为巴西红耳龟。这种个头小、红眼睛,在爬宠届混得风生水起且兼具药膳价值的小萌宠却是全球公认的“生态杀手”。

广东省珠海市检察院检察官会同拱北海关缉私局、拱北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拱北海关技术中心对查扣的涉案物种进行现场查验。(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巴西红耳龟被世界自然保护联盟认定为全球最危险的100种外来入侵物种之一,于2014年被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第三批),2022年被列入《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

那么,巴西红耳龟是如何破坏生态环境的?其一,巴西红耳龟的食性极为繁杂,无论是小鱼、小虾、螺类、昆虫、小型水鸟,还是各类水生植物,均可能成为其食物来源。而这种广泛的食性会破坏本地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其二,巴西红耳龟性情凶猛,会攻击其他乌龟甚至同类相食。例如,这批查获的2000多只巴西红耳龟在待鉴定环节就已因互相咬弑只剩1700多只活体。

其三,巴西红耳龟具有传播病菌的风险。该物种本身携带沙门氏杆菌,这种病菌不仅会导致水生动物感染,还可能波及到陆生动物乃至人类,危害极大。

其四,巴西红耳龟的繁殖能力极强,一旦在某一地区大量繁殖,便可能迅速占据主导地位。更为严重的是,巴西红耳龟与本地龟种杂交后,会破坏本地龟的基因完整性,长此以往,可能导致本土品种濒临灭绝。

反复研讨认定“情节严重”

海关查获的涉案活体龟。(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2023年8月7日,拱北海关缉私局以易某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移送珠海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但是,摆在办案检察官面前的是无章可循的现实难题。根据我国刑法第344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何把握“情节严重”,既无司法解释,也无判例可循,该案是否达到了入罪条件,需要认真研究论证。

为此,珠海市检察院与拱北海关缉私局等单位联合召开案件研讨会,针对涉案的巴西红耳龟的价格鉴定问题,会议决定先确定其是否全部白化,再确定价值。

随后,办案检察官会同拱北海关缉私局、拱北海关动植物检疫处、拱北海关技术中心的工作人员到港珠澳大桥海关办案区,对查扣的涉案物种进行了现场查验,并结合犯罪嫌疑人供述、被查扣时的执法视频及现场查验情况,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涉案物种价值、嫌疑人主观故意等证据,为下一步指控犯罪奠定证据基础。

2024年初,拱北海关缉私局移送补充侦查卷,进一步完善相关证据。办案检察官结合全案证据情况,再次传唤犯罪嫌疑人易某到检察院接受讯问,就其主观上是否明知及是否认罪认罚等问题进行调查取证。 

“易某非法引进活体巴西红耳龟2015只,即便在鉴定意见作出前有部分红耳龟已死亡,但可以认定的非法引进数量依然有1760只,数量巨大,一旦引进具有不可控性,扩散风险很高。且经侦查机关鉴定,这批巴西红耳龟价值8.8万元,远超涉动植物类犯罪中珍贵动植物2万元的追诉标准。”办案检察官万媛媛向《方圆》记者介绍道。

虽然易某辩解称这些物品是朋友私自放在车上的,自己并不清楚里边装的是什么。但执法记录仪清楚显示,在包装袋打开之前,他已经清楚地知道里面装的是龟苗,这让他的辩解变得苍白无力。

审查起诉阶段,珠海市检察院与拱北海关缉私局就涉案巴西红耳龟危害程度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比照同等罪名从数量、涉案价值等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将该案件办理情况分别层报至最高人民检察院、海关总署。

“综合考虑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的数量、价值等因素,我们认为此案属于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易某非法引进外来物种的行为已经达到了刑事追诉标准。”万媛媛说。

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

2024年4月12日,珠海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罪对易某提起公诉。6月5日,此案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将择期宣判。

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全国检察机关办理的全国首例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案,此案的办理为后续类案处理提供了参考依据,对后续相关司法解释的起草提供了案例参考。

随着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和人员往来的日益频繁,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以及相关交易活动日趋活跃,境外物种传入途径不断增多,对我国生态安全、生物安全构成的威胁持续加大。

2023年9月,最高检与海关总署、最高法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外来物种通过口岸进境入侵。这起案件也是深化各部门协作,提升国门生物安全防控合力,依法惩治非法引进外来入侵物种犯罪活动的生动实践。

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是新型罪名,《方圆》记者了解到,针对相关职能部门和人民群众对该罪名的了解和认识普遍存在不足的情况,珠海市检察机关正积极延伸办案效果,计划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工作情况调研,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商防治对策;联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通过在口岸、花鸟市场等场所开展警示教育,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推动群防群治,一同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物种安全。


编辑丨肖玲燕   设计丨刘岩记者丨房佳佳通讯员丨汤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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