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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闯入图书馆把简体书丢垃圾桶,连《恐龙百科全书》都不放过!

2016-04-05 香港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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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资讯·本期导读

“恐龙百科全书得罪你了?”




据观察者网综合报道,“港独”再借“繁简之争”作乱。香港激进本土派人士、俗称“四眼哥哥”的郑锦满4月2日在Facebook(脸书)发文称,为保卫繁体字,发动“图书馆战争”,呼吁市民到图书馆强行将简体书下架。


亲身示范下架简体书


郑锦满在贴文中称,2006年至今,香港公共图书馆已购入多达60万本简体字书籍,并称“洗脑教育早已深入社区,荼毒香港下一代!”


他还称,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简称康文署)辖下各区图书馆的藏书空间有限,便故意收起部分繁体字图书,以腾出更多空间混杂简体字书籍于繁体字图书的书架上。他警告称,简体字图书采用的都是大陆用语,家长稍有不慎,“孩子不但潜移默化地学习了大陆劣质语文,更连典雅正体字也弃如敝屣渐被‘洗脑’。”



郑锦满脸书截图



视频片段


为此,郑锦满扬言,发起捍卫公共图书馆行动,呼吁守护香港每一代的市民,自发到图书馆内把简体字图书下架,“做到遍地开花,对抗染红残体书!”


此外,他还上传所谓“教学短片”,亲身示范自己在“旺角中央图书馆”(实为花园街公共图书馆)的所作所为。视频中,郑锦满特意从书架中挑出简体字书籍,并示范将简体字图书扔到垃圾桶,放入书柜缝隙,藏在灭火器柜内等方式。


郑锦满示范从书架挑出简体书(视频截图)


郑锦满示范将简体书扔进垃圾桶(视频截图)


郑锦满示范将简体书放入书柜缝隙(视频截图)


郑锦满示范将简体书藏在灭火器柜内(视频截图)



连《儿童恐龙百科全书》和《超级恐龙宝典》都没有放过


目前,郑锦满宣布参加今年9月香港立法会选举,并积极布阵。此前,对于“学民思潮”前召集人黄之锋筹组新参政团体,郑锦满眼看所谓“本土派”票源被瓜分,抛出不少冷嘲热讽之词。


立法会议员:比“焚书坑儒”还独裁


据香港东网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康文署发言人回应称,对于近日有人到个别图书馆将馆内架上简体字书籍自行下架,深表遗憾,呼吁市民须爱惜书籍,切勿妨碍其他人士享用公共图书馆馆藏,以配合他们对信息、研究及阅读等需要。


现时法例已订明任何人,不得故意妨碍其他人士使用图书馆设施,而令图书馆藏件遭受任何方式损坏的人士,亦须承担法律责任。图书馆职员如发现市民在馆内有违规行为,均会实时处理。


立法会议员王国兴斥责郑锦满行为自私,强调图书馆是收藏各种书籍的地方,不能因个人不满而损坏公物及剥夺别人使用权利,希望市民三思,“如果真是收藏图书、破坏图书,市民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不是郑锦满”。


中澳法学交流基金会主席、大律师马恩国接受《大公报》采访时表示,郑锦满这样做有机会触犯不少罪行,例如在网上发布煽动他人损坏图书的短片,有机会触犯香港法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的第一百六十一条“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五年。


郑锦满(资料图)


马恩国又指,郑锦满将简体字图书丢到垃圾桶内,可能导致这些图书被当作垃圾处理,有机会干犯香港法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条例》的第六十条“摧毁或损坏财产”。根据法例,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


马恩国认为,郑锦满所谓“销毁”图书的方式亦有机会触犯香港法律第132AL章《图书馆规例》第29条“故意损坏图书馆藏件、墙壁、门户等”。规例指出,任何人不得损坏或销毁任何图书馆藏件,或图书馆内的构筑物、固定附着物、家具或设备的任何部分。


据《文汇报》报道,民建联立法会议员何俊贤表示,所谓的“消灭简体字书”建议,较秦始皇的“焚书坑儒”更独裁。当年秦始皇只焚烧六国诸侯国的史籍及部分儒家著作,《秦记》和博士官所藏《诗》、《书》、百家语及医药等书,均可获得保存。今次郑锦满不问书籍的内容及种类,凡简体字书写均不能幸免,涉及范围相当广泛,显示他极不尊重不同的文化,只欲通过破坏性行为,扼杀他人的求知机会。若按此逻辑,是否非繁体字的书籍都要销毁?那英文书籍是否又需销毁?近年内地学者及其文献,水平相当之高,在国际社会亦举足轻重,“港独”分子的行为如果不制止,将带来人类文明的浩劫。


香港工联会立法会议员邓家彪指出,这些言论幼稚及荒谬,图书馆的书籍属公众物品,全港每一名市民均有权阅读,非个别人士的“资产”。部分“港独”分子通过激进的言论,粗暴扼杀市民争取知识的权利,这种手法实在非常之荒谬。今次他们主要呼吁在图书馆内收起书籍,将来难以保证这些“港独”分子不会有更加“标奇立异”的行为,做出烧毁书籍的举动,大众及图书馆管理人员应慎重看待。


网民嘲讽此举幼稚


香港媒体还收集到不少网民对此事的反应,据《星岛日报》报道,不少网民转载有关贴文并留言。有网民表示响应,亦有人不耻他的所为,”这种行为跟小学生把不喜欢的同学的书收起来或丢掉,这种小学鸡行为更令人不齿”,亦会加重图书馆职员的工作量,建议他倒不如捐出繁体书或向康文署投诉。


另有人称,若图书馆补购买遗失的书籍,是浪费纳税人金钱,亦有网民反问他,凭什么不准市民阅读简体书。


据《文汇报》报道,网民“Johnas Tsang”就质疑郑锦满弃置的简体字书籍,皆为科学或文学类书籍如《恐龙百科全书》、《点评红楼梦》等,反问他“这些书得罪你吗?”网民“Fung Wai Yin”则指出,不少学术研究都需要参考大量简体字书籍,很多是没有繁体字版本的,反问郑锦满是否有必要将作为“知识载体”的简体字书籍“一概抹杀”。


更有网民突破盲点,指出“热血公民首领”黄洋达的小说《金融刺客》亦有简体字版本,揶揄经常道︰“勇武派很快就换成∶我们一直都说简体字没问题的!最重要的是文字的内容吧!只要文字内容服膺香港价值,就在本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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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传真整理自观察者网、郑锦满Facebook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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