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大老板”三次约见“小律师”,我该去吗

朱星林律师 律师叨法
2024-11-14
也是第一次遇到。

劳动仲裁后,公司不服,以员工为被告起诉到法院。法院开庭后,公司希望调解。员工没意见,我作为被告员工代理人,当然不反对。

庭审结束一个月后,公司代理人联系我,委婉说公司董事长提出请我去原告单位谈一谈。我有点惊讶,没同意。这之前我把员工底线明确告知对方:可以在之前裁决金额上减1.5万。相对于争议金额来说,降幅不低。

公司给出的调解金额是在员工底线基础上再减1.5万。员工诧异了:“这么大个公司缺这万把块钱?”

不久,公司通过他人再次约我,请我去原告公司谈谈。能谈什么内容呢?婉拒。老板还挺可爱,再过不久,第三次约我去他公司谈谈。再拒。

我相信遇到这种情况没有律师会去对方公司,哪个人不要点面子。

还有一个最重要的问题:律师该代理谁的利益?这种案子双方还能谈什么?对方当事人拉拉扯扯要不得。禁止代理双方是铁律,律师不能坐歪了。

不少时候,有人一听你是律师,开玩笑说律师“吃了原告吃被告”,看说话者的神情他是深以为是的。说这话的人,我很难相信他真遇到过这样的律师,不论哪个行业害群之马只是少数;我只能认为他心直口快,或者缺乏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
作者:朱星林律师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律师叨法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