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经常理解错误的法律实务知识

虞山书生 江苏常熟虞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 2024-03-22

关注本公众号

咨询法律问题

感谢各位朋友的关注

本公众平台已有328篇原创文章


2019年2月20日,星期三,

农历正月十六,

天气:阴天,苏州常熟。

 

生活中人们常理解错误的

法律实务知识

 

1、分居满一年自动离婚;

我国《婚姻法》中,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需要去相关部门办理后,拿到相关证件,才算离婚。

2、法院判决离婚后还要去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离婚纠纷的民事判决书,法律效力等同于离婚证,用不着再去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

3、拿到民事判决书后法院就会自动帮当事人执行了;

当事人拿到民事判决书后,还需要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的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是两个不同的程序,当事人需要自己向法院申请执行。

4、借条满二年就过期了;

这种说法错误,不管是借条、欠条、收条、只要符合一定证据规定,就还有效。

5、夫妻双方约定不支付抚养费,孩子就没有抚养费了;

这种约定没有法律依据,孩子还可以主张父母一方支付抚养费。

6、借款给对方后,没有写借条,借款不能要回来了;

如果有借款的事实,可以创造证据,还是有可能追回借款。

7、如果对方失踪或者无法联系,欠款无法要回来了;

这种情况,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还是有要得回来的可能。

8、嫁出去的女儿不能得到父母的遗产;

这种说法没有法律依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权是每个继承人都应享有的权利。

9、户口在外地的夫妻不能在本地离婚;

如果双方在本地居住满一定时间,可以通过法院离婚。

10、如果儿子不孝,可以书面写协议,脱离父子关系;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血缘亲属关系是法定的人身关系,不能通过协议解除。

 

常熟法律微信号

学习交流沟通

请加微信


正义有时会迟到;

但不会缺席。

成功可能会来迟;

但总会到来。



本公众号收到赞赏的文章:

1、一直在路上——致奋斗不息的法律人

2、婚姻财产你我他

3、善待每一位前来咨询的当事人

4、2017年总结--借贷法律合集

5、民事调解(从保安员到法律工作者)

6、生活,简单就可以。

7、一人公司的法律风险

8、兴隆几十年之变迁

9、兴隆文化之“趣谈桥名”

10、兴隆文化之名医篇

11、家事法律咨询服务

12、腊月初一望春风


生命在于运动

生活在于交流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