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楠:善治 |《城市规划》编者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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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石楠在《城市规划》杂志2019年第11期的“编者絮语”中表示,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城乡发展与空间治理的效能,是规划学术领域需要全面破题的重大理论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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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是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文献。
熟悉历史的人或许会注意到,能够冠以这种规格出台的文件并不多,包括早些年著名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于1993年经十四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还有2003年经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这两份文件无疑是继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重要决定之后,有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最重要的基础性文件。
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2014年,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这些重大决定为新时代的发展指明了航向。同样重要的还有2018年十九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加上本次通过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共同构建了新时代国家治理体系的根本框架。
十九届四中全会第一次系统总结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历史性成就,首次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还史无前例地阐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是一份名副其实的面向未来的纲领性文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早在本世纪初,城市规划领域就有专家学者率先研究城市与区域治理的问题,本刊先后发表了一系列重要学术文章,中国城市规划学会组建了专门的学术机构“城乡治理与政策研究学术委员会”,2014年以“城乡治理与规划改革”为主题召开了年会,致力于探索中国特色的城市规划与城市治理问题。
显而易见,与其他领域类似,我国的城市规划既有吸收、引进其他国家先进经验的成分,更有根据我国自身政治、经济和社会环境,契合我国治理体系的创新与探索。总结70年规划工作的经验教训,从制度层面阐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资源保护和人居环境建设等领域的巨大成就,一方面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理解“中国之治”的制度支撑,进一步确立制度自信和道路自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国际社会更加全面准确地理解“中国故事”背后的成功秘诀。
笔者多年前曾经说过两句话,“一流的实践机会,二手的规划理论”,描述了我国规划领域理论建设落后于专业实践的状况,呼吁专家学者和同行们能够从制度层面梳理我国的城乡规划,改变缺乏系统的中国特色规划理论体系的局面。这两句话后来被专家学者们广为传播,并且有一批有志于理论研究的专家取得了不少喜人的重要学术成果。不过毋庸置疑,发达国家的学者基于西方既有理论范式,对我国规划实践的观察和分析,在一定程度上有其优势,如何避免局限性、误解和偏见,更深刻地揭示“中国规划”的特色,则需要本土学者从政治学、管理学、地理学、城乡规划学等不同视角对我国规划体系进行深入剖析。
联合国人居署执行主任谢里夫女士日前在“2019中国城市规划年会”致辞时专门提到,希望中国的规划师能够产生更多的知识,与其他联合国成员国分享。假如说在城镇化、人居环境领域存在“中国模式”,基于这种特定模式的“中国范式”或许是值得探讨的理论话题。更好地发挥制度优势,把制度优势转化为管理经济社会事务、城乡发展与空间治理的效能,是规划学术领域需要全面破题的重大理论问题。
本文来源:城市规划(ID:chengshiguihuazazhi)。原文刊载于《城市规划》杂志2019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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