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知产新规“增、修”35件,100000余字 | 赠《协力知己知彼汇编版》
迎新年,贺新岁。上硬菜!
为满足中国经济发展转型的制度需求,在即将过去的这一年,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修改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为创新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供给。
为此,协力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特汇编2020年年度实务重要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共计35件,10余万字。祝大家新的一年“知己知彼”。
【说明:本文按照发文部门归类,并结合实施时间综合排序】
一、全国人大及常委会颁布(5件)
(一)《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大颁布《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评语:《民法典》是新中国历史上首个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知识产权单行法立法的遵循。
《民法典》正式诞生!7编1260条,知识产权相关规定共52条
(二)《专利法》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专利法》,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评语:新增专利权期限补偿制度,设置惩罚性赔偿制度,延长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十五年,新增局部外观设计等,创新时不我待!
(三)《著作权法》
2020年11月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1日实施。
评语:十年磨一剑,与时俱进。规定视听作品,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无缝衔接,文艺市场百花齐放,可期可待。
(四)决定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关于设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于2021年1月1日起实行。
评语:北知、上知、广知,全国第四家知识产权法院,勇担使命,勇立潮头。
全国人大设立海南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五)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
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评语:知识产权“七宗罪”,从严从重打击成常态。
二、最高法、最高检发布(15件)
(一)《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2020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
评语:先试点,后推广,繁简分流求正义。
(二)《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
评语:响应中央决策部署,落实顶层制度要求,回应社会关切。
(三)《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年7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自2020年7月31日起试行。
评语:统一法律适用,同案同判是司法追求的目标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
(四)《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7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9月1日实施。
评语:真相来自材料,实现司法公正,鉴定是发现真相关键一环。
最高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附答记者问
(五)《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于2020年9月12日实施。
评语:从2007年发展到2020年,经验总是来自历史的积累。商业秘密举证责任、载体、侵权判断依据、法定赔偿标准等规定不同凡响。
(六)《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于2020年9月12日实施。
评语:规定规范了程序性事项以及对诉讼中提出的新证据的考量。
最高院:关于审理专利授权确权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七)《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2020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于2020年9月13日实施。
评语:电商产业蒸蒸日上,也有丛生乱象。最高法从制度上对网络购物平台、商家、消费者的利益再平衡。
11条指导意见!最高法关于审理涉电子商务平台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指导意见
(八)《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2020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于2020年9月14日实施。
评语:对于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统一法律适用标准,规范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办理,营造良好创新法治环境和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两高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九)《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
2020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涉网络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几个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于2020年9月14日实施。
评语:“红旗规则”“避风港规则”的理解不是机械的、教条的,而是发展的、变化的。
(十)《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
2020年9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依法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的意见》,于2020年9月14日实施。
评语:聚焦行为保全、证据保全、举证妨碍、停止侵权、惩罚性赔偿、法定赔偿以及从重刑事处罚等措施,切实增强司法保护实际效果。
(十一)《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
2020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于2020年9月18日实施。
评语:落实中美经贸谈判协议,加大对商业秘密犯罪的惩治力度。
最高检 公安部:关于修改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决定
(十二)《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
2020年11月16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于2020年11月16日实施。
评语:既加强创作者权益保护,又统筹兼顾传播者和社会公众利益。
最高院关于加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保护的意见(附全文)
(十三)《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2020年11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于2020年11月18日实施。
评语: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举证难”、维权成本高等问题由来已久,《规定》对各方当事人的举证责任作了调整。
(十四)《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
2020年12月1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于2020年12月10日实施。
评语:《指南》目的是方便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知识产权案件生效裁判得到依法迅速执行。
最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及《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
(十五)《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
2020年12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于2020年12月10日实施。
评语:推进以现代信息科技为支撑的执行查控模式、执行财产变现模式、执行监督管理模式,保障知识产权判决得到及时有效执行。
最高院发布《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指南》及《知识产权判决执行工作实施计划》。
三、地方法院发布(6件)
(一)《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
2020年4月12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评语:国内首个专门针对审理网络游戏纠纷案件的规范性文件,确立了对网络游戏侵权纠纷案件审理的指导原则,值得关注。
官方逐条说明版!广东高院关于网络游戏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审判指引
(二)《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
2020年4月21日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的工作指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评语:有效及时遏制知识产权侵权行为,行为保全制度是关键。
(三)《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
2020年4月2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侵害知识产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确定损害赔偿的指导意见及法定赔偿的裁判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评语:对知识产权案件中损害赔偿数额确定的基本思路、基本方法和证据规则作出具体规定,分类规定,指引细化,首屈一指。
(四)《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试行)》
2020年12月9日深圳中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民事侵权纠纷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指导意见(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评语:建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归纳“恶意”情形,将“情节严重”视作确定惩罚性赔偿金倍数的依据,赔偿数额充分反映知识产权市场价值。
(五)《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
2020年12月11日天津高院发布《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评语:对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故意”的认定,“情节严重”的认定,惩罚性赔偿的主张,惩罚性赔偿计算基数等疑难问题及时作指导。
敲黑板,一起学习天津高院《关于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惩罚性赔偿适用问题的审判委员会纪要》
(六)《关于调整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
2020年12月18日上海市高院发布《关于调整本市基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的公告》,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评语:根据上海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实际,为部分兄弟法院减负,为产业知识产权保护护航。
四、国知局、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等部门发布(9件)
(一)《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2020年4月3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评语: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统一和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
(二)《商标侵权判断标准》
2020年6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商标侵权判断标准》,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评语:对商标的使用、同一种商品、类似商品、相同商标、近似商标、容易混淆、销售免责、权利冲突、中止适用、权利人辨认等内容进行了细化规定。
(三)《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
2020年5月15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于2020年6月15日实施。
评语:聚焦技术出口中涉及的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明确审查职能和责任分工。
上海版权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细则(试行)》通知
(四)《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
2020年9月18日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发布《关于知识产权领域的反垄断指南》,于2020年9月18日实施。
评语:知识产权的行使不能突破反垄断法的边界和底线,经营者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应受到反垄断法的规制。《指南》的出台恰逢其时。
(五)《广东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引》
2020年12月11日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广东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引》,于2020年12月11日实施。
评语:国内首个指导企业按照资本市场的要求正确披露知识产权信息的指引文件,助推科创企业上市。
《广东科创板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蓝皮书》《广东科创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工作指引》发布
(六)《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
2020年10月27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发布《上海市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评语:全国首个通过的反不正当竞争地方性法规,较为具体,操作性更强。
(七)《专利审查指南》
2020年12月1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专利审查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实施。
评语:适应新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回应创新主体对审查规则和审查模式的新诉求,利于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
(八)《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
2020年11月1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经营者竞争合规指南》,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评语:全国首个引导企业全方位开展竞争合规建设的推荐性地方标准,是上海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的最新成果。
(九)《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
2020年12月30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上海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于2021年3月1日实施。
此外,值得强调的是,类似《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激发创新活力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文件也非常重要,还有部分文件处于征求意见或审议草案阶段,本文虽未收录,但同样值得读者关注,并认真学习掌握。
结 语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疫情之下,世界大变局趋势加速演变,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博弈,科学技术的关键性、战略性、重要性愈发凸显。
知识产权是公共政策的产物,知识产权规范性文件是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金科玉律。协力知识产权事务中心特梳理2020年年度发布的重要知识产权实务规范性文件,以期为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助力。愿疫情早日去,新春早日来。学新规,“知己知彼”,共同开启2021年知识产权事业的新篇章!
LAST BUT NOT LEAST
祝大家元旦快乐!
谨以此汇编文件纪念不平凡的2020年,
开启2021年知识产权事业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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