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力!江干区委区政府出台意见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
近日,为确保我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江干区委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提供了政策助益及制度保障。
该意见共分为五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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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 强 化
1.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检察机关要创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检察建议、提起公益诉讼等多种履职形式,发挥法律监督的核心保障作用。
2.强化对公益诉讼的支持保障——构建公益诉讼专家咨询人才库,解决专业咨询问题+设立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将公益诉讼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同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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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机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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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保 障
保障公益诉讼执行质效——将公益诉讼相关加入各街道、机关单位的年度考核评价体系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检查内容和考评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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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氛 围
什么是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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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或者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如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提起诉讼的,检察机关可以支持起诉。
民事公益诉讼有两个领域,即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范围主要是四个领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国有财产保护领域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
供稿丨郭丽萍、丁 宁
编辑丨邵日强
/ 江干检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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