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睡前背诵15
受众的基本权利(作为权利主体的受众)
重要指数:★★★★☆
一、大众传播时代的受众权利
当我们把受众看做社会成员和公众的时候,受众拥有各项权利。其中在大众传播过程中,受众享有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
1)传播权(the right to communicate)
传播权是每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传统上表现为言论自由权。它指的是,社会成员有权将自己的思想观念、知识经验等通过言论、创作等活动表现出来,并有权通过一切合法渠道加以传播,理所当然的包括使用大众媒介进行传播。
2)知情权(the right to know)
知情权从广义上来说,指的是社会成员获得有关自身所处环境及变化以及保障社会生活所需的各种有用信息的权利,它是人的基本生存权利之一。从狭义来说,知情权指的是,公民对国家公共机关所享有的知情或知察的权力,它要求公共机构对公民负有公开信息的责任和义务。为了维护公民的知情权,我国于2008年颁布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3)媒介接近权(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
由美国学者巴隆提出,在西方国家产生了广泛影响。它是指一般社会成员拥有利用大众传播媒介阐述主张、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文化活动的权利。同时这项权利也要求大众传媒承担向公众开放的责任和义务,如一些国家、地区规定商业有线电视必须开设允许受众自主参与的开放频道。媒介接近权反映了在资本主义媒介制度下,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和大众媒介的私人占有之间的巨大矛盾。后者导致大众媒介越来越掌握在少数大资本手中。
此外,受众的批评建议监督权、选择权等也被认为是比较重要的权利。
二、网络传播时代的受众权利
随着网络的发展,人们日益生活于信息空间之中,信息成为一种与人的自我保存与自我发展密切相关的资源,合理地制造、拥有、传播和使用信息的权利成为一种重要的权利形式。大众传播时代的受众权利,由此扩展为网络时代的个人信息权利。其中,三种网络信息权利由此凸显出来:信息接入权、信息访问权和信息发布权。
此外,个人信息保护权与隐私权等,也成为网络时代受众(用户)权利的重要层面。如个人信息的删除权/被遗忘权(right to erasure /right to be forgotten)。
大家有任何问题,可在文后留言区留言,胡师姐为你解答。
📖
更多你想知道的经验帖
北大
北大新传状元:
北大新传:
双非本科9月开始备考,一战成功逆袭19北大新传MJC专硕,靠的是什么?
19北大新传拟录取学姐:六七月刚开始不要怕!规划好了暑假,你就能像我一样一战上北大!
北大新传MJC专硕一战已上岸!给大家介绍一下我每个月的学习安排!
19北大新传MJC专硕前十:一战跨考八月从人大换到北大,复习过程一波三折,终究成功上岸!
19工科三跨北大新传专硕初试前十成功一战上岸:成功不可复制,但失败绝对可以避免!
在职考北大:
北大新媒体状元:
19北大新媒体前五:北大门难开?北大南门开!我的北大通知书终于到啦!
北大传播学学硕前三:
北大传播学硕总分第三:99年生的我就这样成为了准北大研究生!
北大汇丰深财专硕:
北大汇丰深财专硕已录取:敢报考北大就已经迈出了成功的第一步!
北大健康传播专硕:
北大新传MJC专硕健康传播方向一战上岸!超级感恩避免成为失学儿童!
北大新闻学状元:
北大MFA状元:
北大MFA非全广播电视专业总分第一:工作两年的我,如何跨专业考到北大!
19北大MFA电影专业状元:我如何跨考北大MFA总分431分!
北大MFA音乐剧专业状元:失落过彷徨过,我最终应届一战成功上岸!(文末附19真题)
19北京大学MFA艺术硕士音乐剧总分状元:如果努力到感动了自己,就一定会有好的结果!
北大保研:
19北大新传健康传播保研经验:两周备战北大健康传播成功上岸!
北大考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