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绍中国女留学生被杀案】昨天内政部长都说了什么?
全文转自同名博文,博主周磊系《华商报》“深度德国”的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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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同学遇害一案是昨天(2016.06.09)内政委员会会议的主要话题。内政部长本人亲临现场回答议员们的提问/质问。那么结果如何呢?
萨克森-安哈尔特州议会大楼
内容总结:
1. 所有党团对澄清李同学遇害事件的众多疑问持有一致的态度。尤其是针对男嫌疑犯父母在中间所扮演的角色,比如他们是否有干预过调查工作?
2. 内政部长回复说: “我(向议员们)陈述了在什么时间获得哪些信息后又采取了哪些举动。”
3. 李同学事件后都产生哪些后果?首先是对该大学的负面影响。李同学教授,Rudolf Lückmann称: “萨安州的声誉已经受到影响,情况让人感到不安。”这种趋势短期内不会改变。
4. 至今为止依然不能证实男嫌疑犯父母曾经干预过调查工作的证据。内政部长声明: “无论如何我要澄清他们(男嫌疑犯父母)是否有干预过!”
5. 据内政会议参与者称,内政部长对很多疑问并没有提供有说服力的解释。比如: 他为何不提前将其父母停职?左党党团内政发言人,HenrietteQuade称: “作为顶头上司(指内政部长)他必须要这么做(指将其停职),以此来保护他们(指男嫌疑犯父母)。”社民党党团内政发言人,Rüdiger Erben称: “我不认为内政部长在此有迟疑的举动。”
6. 争议点: 德绍市警察局是否在结构上也有问题?
a. 左党的Quade称:“不能一开始就认定这只是个人的不当行为”
b. 绿党的Striegel认为,像德绍市这种小型政府结构(Behördenstrukturen)或许会促成操作行为。(注: 萨安州目前有三个警察署,南部,东部和北部警察署。到2020年将会合并成一个总警察署)
c. 社民党的Erben认为,把警察署改革和此次案件联系在一起不合适。(注: 据称,对警察署改革之前已经达成一致!)
7. 内政部长对 MDR SACHSEN-ANHALT电视台称: „每当出现新的情况时,我们都立刻做出了反应。在任何情况下都适用无罪推定法。我们生活在法治国家。“
8. 内政部长再次强调他的决定,他将男嫌疑犯继父停职的原因是他违背了榜样功能。
9. 内政会议参与者对内政部长的具体说辞表示满意。左党的Quade称:“(大致意思是说)我暂且相信内政部长对澄清此案的决心。”
10. 关于男嫌疑犯父母是否干预过调查,至今依然未被确实。它将由马格德堡检察院调查。至今为止已有三个检察院介入: 德绍检察院,马格德堡检察院和瑙姆堡总检察院。
11. 现在议员们期待周五,既今天10点钟召开的法律委员会议(Rechtsausschuss)。他们希望获得更多的相关信息。司法部长本人会出席此会议。此外,德绍市检察院有关人员也会出席。
12. 联邦德国警察工会主席, Rainer Wendt表示赞同内政部长将德绍市警察局局长停职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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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DR电视台女记者,IsabellHartung也对此次内政会议作了初步估计。自李同学事件发生后, 她一直紧密地关注此案的进展。(注: 由于我时间也有限,只能挑选或者总结核心内容!希望没有犯严重的错误)
问: 左党提出的很多疑问是否都被答复了?
答: 是的。内政部长公布了所有可以对外公布的信息。在以时间的先后做陈述: 在什么时间获得了哪些信息,为什么做出哪些决策。总之,左党对他的回答比较满意。
问: 德绍市警察遭到多方面的批评。难道都没有影响到内政部长吗?
答: 所有议员一致认为内政部长至今为止所采取的举动都是正确的。当他要当机立断的时候他并没有犹豫。最终他还赢得了议员们的认可,包括在野党。左党称,现在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周五的法律委员会议上,因为各检察院都还没有对此发言。
问: 哪些是迫切的疑问?
答: 有很多。比如: 为什么没有对男嫌疑犯父母提出始初嫌疑?值得注意的是,内政部已将它们二人停职。左党任然要求将德绍市检察院调查权转移到瑙姆堡的总检察院。
问: 有这种可能吗?
答: 我认为不可能。总检察院说了,它不想接管此案的调查工作。它的理由是:负责此案的德绍市新检查员能胜任这项任务。如果现在由另一个检察院负责调查,将会把调查时间延后数星期。时间非常紧迫!中国女留学生被杀案必须要在11月份开始主审。要不然还必须提出延续拘留嫌疑犯的申请。
问: 今天是否有针对警察的人事处分进行讨论?
答: 间接。要改变萨安州的公安机关结构。但这个提议在该届政府的联盟协议书中以被确定。今后会把现有的三个警察署合并成一个。据内政部长称,警察署合并方案与李同学遇害一事没有任何关联。
原文出处:
1. http://www.welt.de/politik/deutschland/article156103269/Sex-Mord-an-Chinesin-in-Dessau-wird-zum-Politikum.html
2. http://www.mz-web.de/mitteldeutschland/mordfall-yangjie-li-keine-schluessigen-antworten--holger-stahlknecht-unter-druck-24198916
3. http://www.mdr.de/sachsen-anhalt/dessau/dessau-thema-innenausschuss-landtag-100.html
4. http://www.mdr.de/sachsen-anhalt/dessau-thema-innenausschuss-landtag-100_zc-3cab68a5_zs-e4873e5f.html
5. http://www.mdr.de/sachsen-anhalt/einschaetzung-zum-innenausschuss-100.html
6. http://www.all-in.de/nachrichten/deutschland_welt/boulevard/Wendt-sieht-noch-Klaerungsbedarf-bei-Dessauer-Polizeiaffaere;art15814,2303787
我的评论(是评论,不是新闻报道!):
当我看完所有针对此次内政会议的相关报道后有一种奇怪的感觉。一边说内政部长没有提供有说服力的答案,一边又说议员们对内政部长的陈述比较满意。内容上好像有点自相矛盾。即便如此,我想尝试着通过理性的逻辑以及事件的过程做一番解释。我承认,这仅仅是我的一家之言,一种推测,不一定属实。
首先,内政部长说对任何人都适合无罪推定。一个人是否有嫌疑,不由警察局说了算,而是检察院。我这么说并不是空穴来分。最新消息显示,调查男嫌疑犯父母是否有干预过在此案中的调查由马格德堡检察院负责,而不是内政部,也不是德绍市检察院,更不可能是德绍市警察局(局长怎么会调查自己是否有嫌疑呢?)。
起初,德绍市检察院说男嫌疑犯父母没有丝毫始初嫌疑,那么内政部长是否有权(或有充分的理由)将他们停职呢?如果内政部长在没有丝毫始初嫌疑的情况下就将警察局局长停职(或其它内部处分),会不会越权?警察工会会怎么看?被停职的警察局局长会不会反过来控告内政部长滥用私权?
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内政部长曾多次强调,“每当他在什么时间获得什么信息后便立刻采取了相对措施”。这就意味着,如果当他还没有获得男嫌疑犯父母有始初嫌疑的信息时,-这是德绍市检察院说的 – 就无需采取任何措施。看上去很符合逻辑或者法律程序。
我不清楚行政法(Verwaltungsrecht)中是否有明确规定,内政部长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停职某警察局局长一职?但事实证明,内政部长在 “酒吧丑闻事件”后将警察局局长停职的决定是对的。为什么这么说? 因为萨安州警察工会主席以及联邦德国警察工会主席都一致认为内政部长的做法是对的。警察工会的首要任务就是维护警察(包括局长)的利益,而他们都赞同将嫌疑犯继父被停职。
如果这样说有点乱,我们反过来提问或许会对问题的认识更清晰一点。
如果德绍市检察院一开始就对男嫌疑犯父母提出始初嫌疑,内政部会采取什么措施?按照上面的推理,内政部必定立刻将他们二人停职。为什么?因为在这个时候内政部长获得了男嫌疑犯父母有始初嫌疑的信息,他便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这是他自己说得)。他之前没有从德绍市检察院获得此信息,因此缺乏采取措施的根据或者假装不知道。假如这种推论(时间上的先后顺序或法律程序)是正确的,那么内政部长的确没犯错。
即便德绍市检察院说男嫌疑犯父母没有始初嫌疑,因此无需对他们进行调查。那么作为内政部长是否可以向德绍市检察院施加“善意”的压力呢?我想,这个概率很低。原因也很简单。内政部属于政府行政机构,检察院属于司法机构。内政部好像没权干预检察院的工作。要不然三权分立的说法就是纸上谈兵。在我的记忆中还没有听说过哪个内政部长曾经干预过检察院的工作还能安然无恙的。
对于我个人而言,这是一种合理的解释。总之,李同学遇害事件如今牵涉到两个警察署,三个检察院,内政部长,司法部长,议会(法律委员会和内政委员会)的起点就出在德绍市检察长,比特曼的身上。如果比特曼一开始就说男嫌疑犯父母有始初嫌疑,今天的局势也许会完全不一样。
希望在今天中午召开的法律委员会议能澄清很多疑问。德绍市检察院代表(不知道比特曼本人会不会出席)也会出席此会议。今天下午或许有突破性的进展,众多疑团或许能解开。我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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