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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酒驾驶违法行为
查获大队: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2月26日20时35分,王建恒驾驶云EDN141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火中线由禄丰县城往中村街方向行驶至火中线1公里50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测试,结果为45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021年03月04日00时38分,陈青华驾驶云EMF49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70.68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1年02月26日20时08分,普自金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龙城路与惠民路交叉路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88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84.4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1年02月26日21时50分,熊金亮驾驶云EFE944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金源街叉路口15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64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021年02月26日21时32分,赵忠平驾驶云EG224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金源街叉路口15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2021年03月17日20时32分,年建华驾驶云EMF89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15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21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46.79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1年03月17日20时25分,王永明驾驶云EN159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150米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33mg/100ml;经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结果为134.26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已涉嫌危险驾驶罪。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021年02月26日21时35分,胡晓明驾驶云E1V858号小型轿车沿世纪大街由南往北方向行驶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龙城路交叉口处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32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依法给予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无证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3月16日15时00分,张金琨驾驶云EQD005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火中线由阿勒往中村街方向行驶至火中线12公里500米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500元罚款的处罚。——————2021年02月26日20时18分,李祥驾驶云E26012号轻便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曹家巷交叉路口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500元罚款的处罚。——————2021年03月04日17时16分,何林驾驶云D677ET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火车南站交叉路口400米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2021年02月25日10时30分,付文兵驾驶云AL639W号小型面包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西山路交叉路口200米处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1000元罚款,并处7日行政拘留的处罚。 准驾不符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3月18日21时09分,李万春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与龙城路交叉口路段处时,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94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21年03月17日20时18分,高川驾驶云EJD368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驶至世纪大街与金源街交叉路口150米处时,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21年03月02日10时41分,普世文驾驶云ENJ58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至中线10公里200米处时,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5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2021年02月25日10时25分,杜万海驾驶云EMR11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行禄罗线24公里200米处时,实施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74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超员超载驾驶违法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3月11日,罗燕春驾驶云赣07/77536号大型轮式拖拉机行驶至沪瑞线K2849+800M处时,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2021年03月17日09时40分,李增兴驾驶云EA1560号轻型自卸货车行驶至沪瑞线2849公里800米处时,实施驾驶货运机动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依法给予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严重违法拘留行为
案件信息
查获大队: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03 月10日05时45分,吴永林驾驶云A500J5号小型客车,行驶至侏罗纪大街(禄丰县气象局门前)路段处时,实施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禄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依法给予1900元罚款,并处10日行政拘留,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楚雄交警提示:
请各位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
养成文明驾驶的良好习惯。
来源:楚雄交警禄丰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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