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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取消的电费项目却违规收15年,规定为何如废纸?| 新京报快评

2017-07-18 曾炜 新京报评论

如果最终证明“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确属违规收取,物价局和电力公司都有必要做出解释。是信息滞后,还是管理疏漏,又或者是故意违规,怎么弥补,应该有个说法。


图片来自视觉中国


文/曾炜


据《华商报》报道,有国家电网陕西电力公司职工向记者爆料:现在陕西居民家中所用的电费中,有些项目属于滥收费,因为这些项目国家多年前已经取消,但至今还在收取。国家计委(现为国家发改委)在1999年就明确,“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在城乡同价实现后即行取消。但陕西电力公司在2002年8月16日陕西实现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后,却将本应取消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列入居民电价长达15年。

 

从个人打印出来的电费清单中可知,陕西居民总电价为0.4983元/千瓦时,由两部分构成,一个是目录电价,另外一个是5项代征项目。其中被举报为违规收取的“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被列在“5项代征项目”中的第五项,为0.058元。

 

对于许多普通民众来说,这点钱似乎“微不足道”。但这项被指违规的收费,仅2016年,就为陕西电力公司带来了12.21886亿元的收入。


▲图片为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官网截图


如果说普通民众不计较,是造成这项被指违规的收费长期存在的原因,那么当地的物价局和工商局为何也没发现呢?这也是最让人觉得蹊跷和费解的地方。按理说,如果有国家的明文规定,不该收取的费用项目,在物价局核准价格时,是通过不了的。就算是因为信息滞后一时通过了,也不可能让其长期存在。

 

陕西电力有限公司有工作人员做出解释,这项收费是依据陕西省物价局《关于陕西电网实行城乡居民用电同价的通知》中的规定:“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由目录电价和农村电网维护费构成”。可问题是,这个规定中的“农村电网维护费”,和“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的名称并不一致,而城乡电价统一后,自行取消“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却是有明文规定的。

 

所以如果最终证明“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确属违规收取,物价局和电力公司都有必要做出解释。是信息滞后,还是管理疏漏,又或者是故意违规,怎么弥补,应该有个说法。

 

实际上,这些年来,在涉及民生的水、电、汽油费用中,违规收取“附加费”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早在2014年,财政部就曾经说,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而对于那些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

 

实际上,陕西电力公司被指违规收费的,并不止“农村低压电网维护费”一项。依据记者的调查,现在陕西电价中“城市附加费”也是被财政部要求取消的,时间是从今年4月1日起。可一直到7月1日,陕西省物价局才出台规定取消这项收费。这种慢慢悠悠拖延执行上面规定的做法,是官僚主义惰性所致,还是故意为之?更令人费解的是,即使拖延了3个月,可目前陕西居民用电的电价依然是0.4983元/千瓦时,和以前没有任何变化。

 

在财政部要求取消“附加费”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不过如今看来,陕西的相关部门是拖延,还拒不执行。

 

目前,接到投诉后,工商局查了好几次,可现在结果如何,依然没有回应。其实,从今年4月1日起一直到10月31日,国家发改委将在全国开展电价专项检查,要纠正查处乱收费、乱加价。正值专项检查期间,陕西电力公司和相关部门更应该及时回应,接受民众监督。民众交了多少钱,是不是多交了,不能稀里糊涂。


编辑:与归   实习生:纯洁  吴敏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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