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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购同权”:用平权作为住房改革切入点| 新京报社论

2017-07-19 社论 新京报评论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通过“租购同权”保障“承租者市民待遇”,有助于减少炒房者,也让更多人通过租房而非买房来实现安居梦。



文/社论


在广州,只要是符合条件的租房人,未来也可与业主一样,其子女享有同等就近入学(包括上名校)的权利。7月17日,广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的举措,引发广泛关注。


该方案提出一个颇具话题性的新概念——租购同权,而其要害就是赋予租房者与购房者同样的子女受教育权。


当然,广州“租购同权”不止于这一点,方案还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包括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增加、划出一定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增加租赁住房用地有效供应、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造为租赁住房等。


从这些举措可以看出,广州“租购同权”试点主要是从两方面入手:为承租者增加一系列权益,同时扩大租赁市场的房源供应,盘活闲置商业用房,形成增量改革带动存量优化的效果。


一个基本的经济学常识是,引导市场各方改变已有选择和行为方式,必须推出相应的政策引导。房屋租赁市场与商品房交易市场相比,长期处于滞后状态,就在于承租人权益保障不足、大中城市租赁房源偏少。而广州“租购同权”改革对不合理的“购房才享有子女就近入学权”现象进行松绑,通过供应侧改革推动租赁市场的多元化发展,再加上互联网对于传统租赁产业的赋能,都会为住房租赁市场输送创新活力。


这对监管部门也提出了全新课题,无论是商业用房改造的安全硬件是否达标,还是对网上第三方平台的规范化管理流程设立,都意味着政府必须因时而变,除了对新兴细分领域尽快加以调研,必要时设立针对性法规,还需借助民间自治力量,对复杂多变的租赁市场形成综合治理格局。


去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实行购租并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其中的诸多改革方向,在此次广州“租购同权”试点中都可见细化落地举措。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通过“租购同权”保障“承租者市民待遇”,无疑有助于减少炒房者,也让更多人通过租房而非买房来实现安居梦。这也是广州“租购同权”探路的积极意义所在。


而在将来,中国住房租赁市场能否保持良性发展态势,取决于包括广州在内更多地区在“租购同权”等方面的区域变革,不断积累经验,形成参考案例,最后汇聚为中国房地产市场深层次转型升级的支点力量。因而,这类用平权作为住房改革切入点的改革多多益善。


编辑:梁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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