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鸭脖广告两度“开黄腔”,要把恶俗进行到底?

2017-11-06 二号少女 新京报评论

你不尊重客户,看客户会不会用脚投票把你投出市场。



文 | 二号少女


日前,绝味鸭脖“双11”文案因充斥赤裸裸的性暗示遭到广泛批评。11月2日,绝味鸭脖公开道歉。然而一天之后,绝味鸭脖官方微信再次推送文章,比起之前的广告内容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玩弄女性的态度做企业行销,绝味鸭脖做得真是绝。而在引发巨大批评之后还“死性”不改,可见在低俗营销这事上,绝味鸭脖铁了心要一条道走到黑。至于之前的道歉,看来也只是装装样子。


说实话,绝味鸭脖的两则广告已经不是性暗示了,而是大张旗鼓的“明示”,这不仅有违公序良俗,也有违广告法中严禁“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的规定。


其实,企业这么做是有巨大商业风险的,弄不好就会将这些年积累起来的良好名声搭进去。可即便如此,媒体与网友骂得越凶,绝味鸭脖的营销文案却一波更比一波重。究其根本还在于商家认为“被骂”也是流量,关注带来销量。


不可否认,这种弥漫着浓重荷尔蒙气味的低俗营销,暗合人性中猎奇、低俗的原始欲望,短期内可能获得关注与流量。但问题是,这么做对品牌价值的损害往往是不可逆的。


那些爱吃鸭脖的女孩,想到广告画面和广告语中透露出的对女性的玩弄与消费,会不会恶心得从床上跳起来。所以,企业千万别被流量冲昏了头,一味搅动人的原始欲望,将恶俗当有趣,将赚钱当成唯一的价值追求。你不尊重客户,看客户会不会用脚投票把你投出市场。


换个角度看,这些企业之所以敢如此肆无忌惮地低俗营销,还在于相关法律、行业标准执行不严,让某些投机取巧者钻了空子、打了擦边球。毫无疑问,拒绝低俗营销,不能只靠舆论后发制人,还需要相关部门监管介入,直接让低俗营销不敢露头。


 □二号少女(媒体人)


编辑:思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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