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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异烟肼毒狗无法倒逼养狗文明进步

余寒 新京报评论 2018-08-21


投毒杀狗能引发共鸣,从侧面说明人狗矛盾的激烈。但在激赏之前,很多人可能没意识到法律的风险,以及它所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一只宠物狗在“禁止携狗进入”的标志牌前。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文 | 余寒


这两天一篇《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进步》的文章火了,作者在文章中给大家普及了一种名为“异烟肼”的抗结核药物,这种药物对人体无害,但对犬类具备非常强的毒杀作用,在流浪狗泛滥的公共区域,可以用它来毒杀。


异烟肼毒狗不是什么新发明,2015年四川德阳动物防疫站的一篇学术论文,就对用它扑灭流浪犬的可行性进行了论证。在一些地方或者小区论坛,也能看到相关的讨论。


这篇文章相当于将冷知识扩散。因为比暴力扑杀更温和,也比投毒鼠强之类药物更安全,很多网友惊呼找到了对抗流浪狗和不拴绳的宠物狗的妙招,要下单买药毒狗。


投毒杀狗能引发共鸣,从侧面说明人狗矛盾的激烈。但在激赏之前,很多人可能没意识到法律的风险,以及它所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


事实上并不是像作者所说的那样,异烟肼对人体完全无害。2017年10月,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公布的致癌物清单中,异烟肼赫然在列。另外,食用异烟肼对人体也可能造成过敏反应和副作用,所以,它一直被当作处方药使用,有严格的使用门槛。


基于用药安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鼓励大众购买异烟肼,有违规范用药的原则。


至于说“法律是管不了在小区里到处投放异烟肼饵料的人”,也属于误导。刑法上有“投放危险物质罪”,投放危害“牲畜、禽类、水产养殖物安全的危险物质”,情节严重也可能入刑。


把含有致癌物、可能产生过敏反应的处方药,在公共区域夹杂食物随意投放,其潜在的危险不言而喻。比投毒更温和,不意味着它合理合法,如果小孩误食,后果同样难以预料。另外虽然那些不牵绳的低素质狗主人惹人厌,但无差别投放,同样无法免除误伤拴绳且作为私产的宠物狗的可能,在安全之外还有侵犯他人财产权的风险。


用异烟肼投毒杀狗,谈不上什么文明的反制手段,以此来倒逼养狗文明进步,本身是一件很讽刺的事。不过投毒杀狗被广泛叫好,足以说明这个“苦其久矣”的棘手难题,在爱狗人士和普通大众之间,制造了多么空前对立的矛盾。


当然在人狗矛盾中,最关键的还不是与流浪狗的矛盾,而是与狗主人之间的矛盾。虽然很多地方都有养犬规定,并且配备处罚措施,但牵绳遛狗这样的常识,在现实中执行起来依旧十分困难,甚至引发过一些悲剧。


犬只管理是个公共议题,它有对应的管理部门。只是在现实中犬只登记管理制度虚置,加上执法不严,人狗矛盾严重。在这种前提下,民间出现私力反制的手段,也属无奈之举。但私力救济该以法律为限,不能违背公共安全或者有损他人财物。


那些跃跃欲试要买药毒狗的人得意识到,理性对话才是正道,投毒杀狗解决不了城市狗患,它最终只会激化极端爱狗人士与大众的矛盾,将犬只管理推向更艰难的局面。


□余寒(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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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易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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