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权网红”耍的是“流量脾气” | 新京报快评
“我是网红,我师弟是‘垫底辣孩’,他1000多万粉丝,我280万粉丝。航班延误了5个小时,我要求航空公司给我特殊照顾。”据《法治日报》报道,近日,一男子因不满航班延误,亮出自己网红的身份,指责空姐、质问机长名字,之后又在社交媒体上发布维权视频,引发广泛关注。
对此,航空公司方面表示,航班延误是天气原因所致,对于乘客的诉求会尽力协调解决,但航司对网红没有特殊优待,都是一视同仁。
近年来,随着社交媒体的兴起,造就了众多网红。其实,网红维权本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得合理合法,而非仗着粉丝多要特权。
此前,有网红打着探店或者维权的名号要求吃霸王餐,也有网红骑着摩托车硬闯禁摩的高速路段,遇拦阻后便发起视频维权,甚至还有网红醉驾后拒绝配合民警检查并高呼“我是网红”……这些网红真是人红脾气长,种种做派尽显无知和任性。
网红因流量而红,“特权网红”耍的也是“流量脾气”,大抵是觉得自己粉丝多了,能在网上一呼万应,产生了高高在上的特权幻觉。利用流量的影响力要挟式维权,本质是携流量之余威,谋个人之私利。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常识,早已深入人心。一宗一宗的网红“维权”事件曝出也带来警示:有必要好好地给耍特权的网红上一节权利平等课。
当然,网红和明星一样,也有一定的公众人物的属性。因此,网红非但不应该要特权,反而需要规范自身一言一行,在行使相关权利时更加谦抑。
“特权网红”患的是“流量病”,还需“流量药”来治。作为网红的“衣食父母”,粉丝可以力挺一个网红,也能让一个网红凉凉。而利用流量维权,却也可能被流量反噬,一旦维权手段逾越法律底线,就不只是掉粉的后果。
对此,网红孵化管理公司也应加强对网红素质的提升,引导网红承担相对应的道德、法律责任,管住“流量脾气”,远离“流量特权”。网络平台,也不妨将有关部门对网红的处罚信息以及违背社会公德的负面信息,纳入网红诚信评价体系,对其采取限制流量、封限账号等措施,让网红为自己的“流量脾气”付出流量代价。
撰稿 / 李英锋(律师)
编辑 / 徐秋颖
校对 / 贾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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