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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子女带娃9年,老人索要“带孙费”14万元?法院判了!

来源:南方日报,综合 南方+叮咚快评、法制朝阳


对于现在的小家庭来说,上班照顾不了孩子,辞职在家又失去了收入,总是陷入两难的境地。

很多宝爸宝妈只能请父母帮忙带带孩子,不过,不少人将其视作“天经地义”的事情。




最近,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52岁的王大妈却“拉下面子”,将儿子儿媳告上了法院,并索要“带孙费”14万余元。


绵阳市游仙区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王大妈的儿子儿媳应支付王大妈为抚养孙子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


老人状告儿子儿媳

追讨14万元抚养费


2010年9月,王大妈的儿子小建和重庆人小翠生下一子,取名小华。为了让儿子和儿媳安心在外务工,孙子出生后,基本都是由王大妈在抚养,小华就读幼儿园、小学期间,也是由王大妈负责接送并参与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


可是,因为小两口感情不和,今年5月闹起了离婚,小翠还以双方分居长达三年为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终止自己和小建的婚姻关系。


王大妈得知后,十分伤心。她认为,自己对孙子疼爱有加,这么多年来为了照顾孙子任劳任怨,一切费用都是自己在垫付,就是为了消除儿子与儿媳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在外工作,可是自己的付出却没有换来一家人的美满幸福。


伤心之下,今年6月,王大妈将小建和小翠告上法院,要求两人共同支付孙子这些年来的抚养费共计14万余元。


面对王大妈的诉求,儿子小建称,母亲独自抚养小孩是事实,而自己除了在2011年和2012年期间每个月给过几百元钱外,的确并没有再支付其他费用。


而小翠则认为,在2015年年底和小建分开之前,自己是承担了小孩的开支的,并表示愿意从2016年开始每月支付300元生活费,其他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凭票予以支付。


很多网友站在不同的角度

看待这个问题


@弓长弈:什么时候老人带孩子天经地义了?


@神奇的萌十四:之所以会出现老人带孩子的情况,是因为工作原因,朝九晚五的,怎么带孩子?


@肖Yr:自己生的孩子自己带,你要人家帮着你带肯定得补贴点啦!


@就_这种范儿:应该给吧。老人很少有收入来源,孩子又要玩具又要吃的,都是开销。


老人并无法定抚养义务

有权要求支付抚养费


绵阳市游仙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本案中,被告小建、小翠对于其子负有法定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庭审中,原告、被告双方虽然对未支付小华抚养费用的期间存在争议,但根据当事人陈述至少自2016年开始小翠对其子既未监护、照料,亦未支付抚养费用,未尽到其作为母亲的法定义务。


在小华生父母即二被告尚在世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形下,原告王大妈并无法律上的强制抚养小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


本案中,原告王大妈实际代二被告抚养其子,王大妈因此而垫付的必要的抚养费用,有权要求二被告偿还。


最终,经过法院确认,判决被告小建、小翠共同返还原告王大妈为抚养小华所垫支的抚养费近7万元。


事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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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带孙费”不是普遍现象,父母的付出亦非天经地义


来源:央视网

作者:周俊生


四川绵阳的王大妈最近“拉下面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索要14万元“带孙费”!法院近日作出判决,支持王大妈的诉求,要求儿子儿媳共同支付近7万元“带孙费”。法官的槌子落下,舆论应声而起,从网上的反应来看,舆论普遍站在王大妈一边,而判案法官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及时“释法”,他表示:“父母基于血脉、亲情等原因而帮助子女抚养下一代往往倾尽全力,舐犊之心固然可怜可敬,但‘啃老’行为亦应受到法律上的否定性评价。”


在中国目前的民间社会,老人为儿女带孙辈,是一种普遍现象。年轻父母大都压力沉重,因为忙于上班,没有时间带孩子,只能交给自己的父母或者岳父母,特别是农村的年轻父母。一般来说,那些已成为爷爷奶奶的老人也乐于承担这个义务,带孩子虽然辛苦,而且会有金钱的付出,但这种天伦之乐是用金钱换不来的,因此老人很少会与子女算这种经济账。


实事求是地说,这种由老人隔代育儿的模式并不是今天才出现的。今天的老人,在他们年轻力壮忙于工作时,他们的孩子同样大都是由他们上面更年长的一代老人抚养长大的。如今,那些更年长的上一代老人大都已经逝去,“新任”老人们接过这个任务,为自己的子女操劳育儿,也算是延续了我们这个民族的一种传统,在这种传统的延续过程中,由血脉构筑起来的家庭亲情,特别是老人对下一代、再下一代的舐犊之情,也得到了发扬光大,成为社会的一种正能量。


实际上,王大妈起诉儿子儿媳,向他们索要“带孙费”是有特殊原因的。在此之前,王大妈已经把孙儿带到了9岁,孙子的生活费、医疗费、教育费都是自己垫付,她对此并无怨言。但是,儿子儿媳却开始闹离婚,这让她很伤心。一旦离婚成功,儿子虽然还是自己的儿子,儿媳却成了外人,那么,自己这么多年含辛茹苦带孙子,就变成了在为一个外人带孩子。由此可见,王大妈的诉讼,不仅仅是在保护自己的权益,实际上也是在保护自己儿子的权益。当她和儿媳是一家人的时候,是不会这样斤斤计较的,但当儿媳成为外人,就只能跟她算经济账了。对此,她的儿媳其实想得也很明白,她已明确表示,只要离婚成功,这笔钱她愿意付出,言下之意,如果离婚不成功,和王大妈仍旧是一家人,这笔钱就不付了。


在王大妈提起的这桩诉讼中,法院支持了王大妈,这自然有充分的法律依据。但是,王大妈一案显然还不能成为老人带孙索要“带孙费”的一个可资借鉴的样板。当老人向子女索要“带孙费”时,老人对孙辈的抚育就成了一种纯粹的金钱关系,这与孩子父母花钱请保姆也就没什么两样了,“带孙费”如果泛滥开来,家庭亲情、人伦秩序就会受到冲击。


现在年轻人的育儿压力十分大,来自父母的帮助不可或缺。而要真正减轻老人们在育儿方面的辛劳,让老人们享受到更轻松的晚年,并不是简单地通过法律判决让老人得到一笔“带孙费”收入就可以解决的。当然,对于年轻人来说,确实要看到父母为抚养孙辈所付出的辛劳,不能认为父母的付出就是天经地义。父母不会跟自己的子女诉说带孙的劳累,也不会计较为孙辈付出的金钱,但做子女的应该经常想到,并且多承担一些育儿责任。须知,舐犊之情并不是单方面的,而是需要长辈和小辈共同合作,才能达成理想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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