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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疫从口出”,先得让大家知道“啥是野味” | 每日快评·战疫系列146

王若辰 新华每日电讯 2020-09-08

很多人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吃惯了的“那一口”,其实不是“家常菜”。如果公众普遍难以分辨“啥是野味”,“拒绝野味”就有可能变成“一边口号从口出,一边野味从口入”。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微信公号(ID:xhmrdxwx)

作者:新华每日电讯评论员王若辰


疫情笼罩下,革除滥食野味陋习已成大多数人的共识。近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不过,可能很多人至今没弄清楚:到底哪些动物才算“野味”?


近日,中科院动物研究所发布题为《对“野生动物”一词的认识》的调查问卷(点击文尾“阅读原文”,可体验),除去个人信息部分,第一道题就让很多人犯难——您认为中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里所指的“野生动物”,可以用以下哪个词代替?A、野生动物物种;B、野生的动物;C、野外的动物;D、自然里的动物?



接下来的题目更“烧脑”:鸟笼里欢唱的画眉鸟儿是不是野生动物?家养的乌龟或蟒蛇呢?公园里的猴子或孔雀呢?度假村供人围观的羊驼算不算?居民区出现的刺猬、超市水缸里待售的波士顿龙虾呢?


除了问卷中令人“傻傻分不清楚”的选项,很多网友也表达出自己的困惑:很多地方都有人工养殖的蛇和竹鼠,它们算不算野味?如何给孩子解释“为什么不能吃野生动物,但可以吃猪牛羊鸡鸭鱼?”……


你知道吗?羊驼其实不算野生动物。


可见,对于“啥是野味”,不少人还模棱两可。按照有关定义,野生动物指的是大自然环境下生长且未被驯化的动物,猪牛羊鸡鸭鹅等经过人类长期驯化,已成为家畜家禽,不属于野生动物范畴。羊驼在南美洲有数千年的驯化历史,即使长得很“野生”,依然不是野生动物。


“驯化”一词,也含有一个知识点:能够人工繁育算不算驯化?答案是——如果野生动物没有出现进化变异,其野性没有改变,就不算实现驯化,此时的人工繁育只是人类辅助其物种繁衍的一种方式。所以,大熊猫、水貂等即使由人工繁育,也不能改变其“野生动物”身份。



还有一个知识点是:野生动物是一个物种和种群的概念。野狗、流浪猫和看家狗、宠物猫一样,不算野生动物;同理,漫坡吃草、野地啄食的“高山羊”“跑步鸡”,也不算野生动物。而鱼鳖虾蟹,由于与人类基因相去甚远,其体内病毒很难传染给人类——这也是国家相关法律未将鱼类等水生野生动物列入禁食范围的主要原因。


可别小瞧这一番名词解释。中国素以食材丰富、美食众多著称,许多地方都有食用野味的习惯,以致部分公众根本意识不到自己吃惯了的“那一口”,其实不是“家常菜”。而如果公众普遍难以分辨“啥是野味”,“拒绝野味”就有可能变成“一边口号从口出,一边野味从口入”。



因此,在依法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重处罚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动物等背景下,亟须面向全社会加强“野味科普”。要有针对性地让各地公众都能明确,到底什么是不能“尝鲜”的;要引导公众科学地认知野生动物,并树立正确的野生动物保护观念。



加强“野味科普”,还不能忽视涉及野生动物的“偏方”。有些地区有“山中好吃果子狸,水里好吃白鳝鱼”的说法,认为果子狸补肾壮阳;湖南等地流传“蝙蝠治哮喘”的偏方,不少人自行捕食蝙蝠。然而,很多民间“偏方”来源不明,毫无科学根据,属于蒙昧时代的产物,未经科学检验和临床试验,并不靠谱。如果现代人再按偏方,去找来路不明、未经检疫检验的野生动物入药,再吃入口,未免太离谱!


对这类“偏方”,该打假就得打假,该扒皮就得扒皮。有必要认清中医文化与不靠谱“偏方”的区别,不能让一些历史糟粕借传承中医文化的名义“搭便车”,它们与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相悖。



加强“野味科普”,还应突出保护野生动物的价值导向。除了食用和药用,人们猎捕野生动物,还可能是为了制作皮草,或是用来观赏。可是,人类真的有权向大自然巧取豪夺吗?或者说,人类任性放肆地攫取,不会遭到大自然的报复吗?如今,我们应该有更现代的价值观。


大自然有无数种方式教训人类,总有一种是我们想不到的。尊重自然,敬畏自然,保护自然,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是人类永远的必修课。



延伸阅读


到底什么算是“野味”?

来源:腾讯公益


一说到“野味”,很多人会想到天鹅肉、穿山甲、熊掌……等国家重点保护物种。但其实,远离野味,不分保护级别。以下两大类“野味”,须提高警惕!

第一类:无证野味


除猪、牛、羊、鸡、鸭、鹅、鱼等常见家养动物以外,不常见的动物被搬上了餐桌,就要怀疑可能是野味。绝大部分野味,基本都来自野外捕捉。
这些野生兽类经常出现在野味市场,不能吃:野猪、野兔、黄麂/麂子、狍子、竹鼠、果子狸、猪獾、狗獾、老鼠、旱獭等。


野生鸟类不能食用,常出现在野味市场的有:麻雀(各类小型林鸟去毛后以麻雀之名售卖)、斑鸠(俗名野鸽子)、野鸡、野鸭、大雁、禾花雀(原是黄胸鹀,濒危后,以栗鹀、普通朱雀、灰头鹀、黄眉鹀、小鹀等冒充)、猛禽(老鹰、猫头鹰)、鹭鸟(白鹭、夜鹭)、白胸苦恶鸟(白面鸡)、燕雀(俗名虎皮燕)、白腰朱顶雀(苏巧)、云雀、竹鸡等。

野生两爬类同样都不能吃,常出现的有:各种蛇类、青蛙、蟾蜍(俗名蛤蟆、熏拉斯)等。图左下方为虎纹蛙,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常被当作青蛙误抓食用。

第二类:有证野味


一些所谓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表面上不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但普遍存在野外获取种源,或证件合法但来源非法的“盗猎洗白”问题。这些物种包含:雁鸭类、鹭鸟、蛇类、果子狸等。

此外,梅花鹿、蓝孔雀、大鲵(娃娃鱼)、鳄鱼(皮革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狐狸(皮草养殖行业废物利用)等,虽然已经实现了人工繁殖,但其进入餐厅,未必符合《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存在食品卫生安全隐患,仍然不建议食用!

还有一些物种,例如蛇、竹鼠、獾,冠以“养殖”之名,容易产生迷惑,到底能不能吃?我们想说的是,没有证据表明,养殖野味能够缓解同一物种的野外盗猎生存压力,养殖野味催生的消费市场,反而很可能加重野外捕捉。因此,一定不要迷信所谓人工养殖的野味。


吃了野味,后果很严重!
1.吃野味会感染传染病;

2.吃野味会感染寄生虫;

3.吃野味=服毒;

4.吃野味会吃到有毒的重金属;

5.野味不是美味,更不滋补;

6.野味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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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易艳刚 | 责编:刘新华 | 校对:赵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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