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黑产”盯上在校大学生,被骗外租银行卡、沦为洗钱工具|电讯特稿
有大学生在网上看到收购、租赁银行卡广告后,因贪小便宜,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对方,为了千余元的蝇头小利,最终面临刑事追责。
首发:“新华每日电讯”调查周刊
本报记者:郑良、吴剑锋
编辑:黄海波
近日,福建两名高校在校学生,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执行逮捕。这两名学生在网上看到收购、租赁银行卡广告后,因贪小便宜,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给对方,为了千余元的蝇头小利,最终面临刑事追责。
这并非个案。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调查发现,在当前买卖银行账户渐成黑灰产业链形势下,不法分子将目标瞄准了以学生等为主的年轻群体,以兼职、收购等为由,引诱这些群体持自己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出售、出租给犯罪团伙。这些银行卡被用于洗钱等犯罪活动后,不少年轻人因此被追究刑事责任,令人惋惜。
今年以来,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诈骗团伙利用他人身份开设的银行账户并绑定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账户等,用来转移赃款、逃避打击,给公安机关的侦查带来不小的难度。
在此背景下,根据去年底《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相关规定,全国多地公安机关和金融机构,对买卖、出租个人银行账户行为加大打击力度。通过信用惩戒、限制办理银行业务、法律制裁等手段,整治买卖、出租银行账户黑灰产业。不少法律意识淡薄、贪图小便宜的年轻人,特别是高等院校、大中专学生涉案。
警方查获的银行卡和通信设备等。福建安溪县公安局供图
大学生出租银行卡被用于洗钱,面临刑事追责
今年3月以来,福建一高校大二学生施某,在网上看到一则银行卡租用广告后,便以每月900元的价格,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及U盾提供给对方使用,该卡最终被网络赌博诈骗团伙用于洗“黑钱”,走账一百万元以上,截至案发,施某从中获利1200元。
办案民警告诉记者,施某被抓获后承认,有人租用银行卡来走账,肯定是干违法的事,但他贪小便宜,心存侥幸,认为不会被发现,更不清楚将会面临刑事追责。
记者在福建多地公安机关采访了解到,在当前多发的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活动中,犯罪团伙通常利用多个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账户转移赃款。
在当前银行卡和第三方支付账户实名制日趋严格的情况下,雇佣他人开设银行卡并绑定网上银行、第三方支付账户后,再收购、租用这些银行卡,提供给犯罪团伙使用的黑灰产业发展壮大。
“从近年来破获的案件看,受雇开卡的群体呈现年轻化趋势,90后、00后人员占多数,辍学的社会闲散人员、外出务工人员、在校学生成为主要目标。这些群体社会经验欠缺,贪小便宜,法律知识淡薄,受利益驱动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一位民警告诉记者。
今年8月,郑州警方公布一批230人买卖账户、冒名开户的人员信息,其中90后占比54.35%,大部分为附近一所中专的学生;当月,温州警方公布一批涉嫌买卖银行账户、冒名开户的人员名单,在160人的名单中,00后19人占比11.8%,年龄最小的未满18周年,90后82人占比51.2%。
今年6月,南京多所高职院校的多名大学生因出售个人账户、对公账户,被河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这些大学生在兼职群中得知“靠办公司就能赚钱”,便以每单300元至500元的价格,配合介绍人办理公司和对公账户,最终3名大学生一共注册47家公司,其中一人多达32家。
今年以来,四川、河南等地警方通报的多起银行卡买卖案件中,均有不少年轻人参与,部分大学生甚至因出售个人银行卡,导致背负数十万元债务。
以兼职信息为幌子,诱导年轻人租售银行卡
记者调查发现,银行卡买卖“年轻化”背后,暗藏各类兼职黑产。一些不法分子抓住年轻人缺乏经济来源的弱点,在互联网发布兼职信息,大量招收年轻人出租、出售个人银行卡,最终转售给诈骗团伙牟取利益。
比较常见的是以“银行充场”为名,变相收购银行卡。
在百度贴吧“广州日结吧”,有用户发布了一则“银行充场兼职日结”的信息。该发布者表示,大堂经理为冲业绩需要大量新用户,兼职人员只需办理一张银行卡,即可获得200元奖励,该卡一个月后可自行注销。
记者发现,类似的“银行充场”信息广泛存在于各城市兼职贴吧和兼职网站中,值得警惕的是,在一些诸如“勤工俭学吧”“大学生兼职吧”等学生聚集的平台,类似的兼职信息同样存在,部分人员甚至提出招收校园实力代理。
有知情人士分析,一些银行业务员为完成当月或当季度开卡目标,会尝试通过雇佣兼职的方式,完成既定任务,但费用通常为每天50元,一些不法分子以“银行充场”为幌子,开出更高酬劳,招收学生群体办理银行卡并扣押,最终用于洗钱。
已有多名学生因此受骗。“对方说是给银行卡办卡充业绩,两小时就可以搞定,当时觉得拿钱快就去做了。”一名来自浙江的大学毕业生表示,其在校期间做过一份“银行充场”的兼职,最终对方以数百元的酬劳,收走了他办理的银行卡及U盾。对方告知,两个月后可自行注销银行卡,并表示该卡仅用于工资流水转账。没想到,一年后他在办理贷款时被银行告知,其因涉嫌洗钱,无法获得贷款。
在110法律咨询网、华律咨询网上,多名大学生表示,自己在兼职平台上找了一份“银行充场”的兼职,几个月后被警方传唤才知道自己涉嫌非法买卖银行卡。
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黄吉兴告诉记者,不法分子以数百元变相“收购”来的银行卡,最终经过层层转手,可以卖到6000至一万元不等。
此外,利用“跑分”兼职吸引年轻人出租银行卡,也是常见的手段之一。
今年3月,湖南长沙警方破获一起为诈骗团伙提供洗钱活动的案件。犯罪分子以“日薪150元现结,包吃包住,只需代充值游戏”的兼职信息,招收多名大学生提供银行卡进行“跑分”,为境外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通道,以获取佣金。
据介绍,所谓跑分平台,是一种为人提供支付通道,并从中获取佣金的网站或App。
跑分平台就是一个中介组织,出租者将自己的银行卡或支付宝二维码挂到网站上,跑分平台组织者通过收集大量银行卡信息,提供给需要走账的人。作为回报,平台会得到部分佣金,其中一部分进入出租者口袋。
记者发现,大量银行卡跑分兼职信息在贴吧和微博上发布,“一天被动赚300”“一天一千不是问题”“一觉醒来账上多了上万”等字眼充斥其中。一名代理告诉记者,帮忙走账1万元,可获得100-200不等的佣金,只要有单子,一般一两分钟就能完成。
此外,通过在校园招聘“代理商”,则让更多学生通过开卡、售卡、租卡牟利。
今年5月,杭州警方查获一起银行卡买卖案件,涉案的三名嫌疑人均是在校大学生。嫌疑人苏某在他人介绍下,发动身边同学办理银行卡、U盾、手机卡三件套,以一套250元-1000元不等的报酬向同学收购,随后以3000元每套的价格,将40套银行卡出售给上游电信诈骗团伙。
各地公安机关反映,从破获的案件看,一些专业开卡群体将“黑手”伸向校园,以高薪做诱饵招募学生“代理商”,让他们以租借或购买形式,获取同学银行卡或收款二维码,验好密码后,由快递寄给上家,从中赚取佣金。
加大警示、教育挽救法律意识淡薄学生
2019年,“两高”发布司法解释,首次明确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填补了该领域的法律空白。
而根据2019年底《中国人民银行 公安部对买卖银行卡或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的通知》,出租、出借、出售和购买个人银行卡的公民,违法违规记录将被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和信用卡申请,并在5年内被暂停所有的非柜面业务及支付业务,另一方面,还可能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诈骗罪等,面临牢狱之灾。
近期,全国各地已密集开展银行卡出租、出售犯罪的打击行动。
9月5日,泉州市反诈骗中心发布消息称,今年8月份以来,全市开展严厉打击买卖银行卡、手机卡专项行动,已累计抓获犯罪嫌疑人近3000人,依法对2851名买卖银行卡或支付账户的个人实施惩戒。漳州公安也发布消息称,今年已对1302名在漳州开户的买卖银行账户人员实行联合惩戒。
记者采访发现,参与银行卡租售的年轻人法律意识普遍淡薄。不少犯罪嫌疑人认为“只要不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就可以租给别人使用”,甚至抱有侥幸心理,认为“来钱快,不会被发现”,有的还会为自己找到了一份“无本万利”的兼职而沾沾自喜,最终为了几百元蝇头小利走上犯罪道路。
对此,民警建议,加强反诈骗宣传进校园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的方法,一方面告知学生群体,租售银行卡属于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提醒其注意各类兼职招聘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加强网络平台治理。记者发现,当前大量兼职招聘信息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部分平台存在把关不严的情况,导致大量“银行充场”“跑分”兼职公然出现在高校毕业生聚集的平台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对此,应进一步加强网络平台治理,利用关键词屏蔽等技术,限制此类有害信息的传播。
安溪县公安局局长杜双路表示,银行在发展业务的同时应更要注重风险防范。在不影响用户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应尽快建立风控模型,加强对账户交易的动态监测,特别是对大额和可疑交易监测和信息报送,并将可疑线索及时移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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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制:刘荒 | 排版:刘婧宇 | 校对:朱静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