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庭长访谈 | 周小鸥:以耐心细心与恒心 贡献美丽乡村建设
周小鸥,1984年进入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1995年起先后担任邱隘人民法庭副庭长、庭长,石碶人民法庭庭长,立案庭庭长,现任姜山人民法庭庭长,持续24年扎根基层。
在周小鸥担任庭长期间,姜山法庭先后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先进集体、省级模范五好法庭、传承“枫桥经验”服务基层先进法庭、特色示范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多次荣立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
带领一代又一代法庭人斩获佳绩的同时,作为鄞州区人大代表的周小鸥,还积极将一线审判经验转化为优秀代表建议,共提交代表建议16件,其中多件被评为区优秀代表建议。
从青丝到白发,不为名趋,不为利动,周小鸥24年扎根大地,判乡间是非曲直,笑对村民百姓,甘处家长里短,她以一名“田埂法官”的平凡姿态守护一方安宁。
Q:作为扎根基层24年的老庭长,您有着丰富的基层一线工作经验,对于人民法庭工作您有什么样的感悟和体会?
A:在人民法庭工作,平时接触到的是最基层的老百姓,他们中的一部分文化程度较低、法律意识淡薄、维权能力也相对较低,对法律法规一知半解。因此,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我们只是单纯地和当事人讲法律条文,他们并不能很好地理解,也就不可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人民法庭的法官要更多一点耐心和细心,不仅要让当事人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要让他们知道以后应该怎么做。
这一要求更多地体现在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分割的婚姻家事纠纷案件中,比如去年有一起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已协商一致同意儿子由男方抚养,对于财产分割也基本达成一致,但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方式产生分歧。女方希望将二人共同共有的一套房产尽快变现后分割,男方考虑到这是一套学区房,而儿子即将就读小学,希望能等儿子入学以后再出售房屋。为了保护孩子的权益,我多次劝导女方多为孩子想一想,暂缓出售房屋,同时也找来了女方的亲友帮助一起劝解。终于女方同意暂缓分割房屋,我为双方起草了长达六项条款的调解协议,包含了女方抚养费的给付、每年的具体探视时间等,而关于共同共有的学区房分割时间及房贷的具体承担,则由双方在案外另行签订协议。
在此类婚姻家事案件中,我们会最大程度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也尽可能地提前考虑到当事人在履行过程中可能会发生的问题并尽量让裁判文书更细致一些,为当事人日后自动履行打好伏笔。也正是得益于在审判过程中做到了足够的耐心和细致,我承办的案子申请强制执行的情况较少,大部分都是自动履行了。
Q:姜山法庭历史悠久,也获得过许多荣誉,您认为姜山法庭近年来的特色亮点工作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A:姜山法庭成立于1958年,辖区为姜山、云龙、横溪三镇,常住和流动人口共40万人,辖区面积大,人口总量多,案件纠纷也更为复杂。在此环境下,姜山法庭的亮点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近几年,姜山法庭辖区三镇的美丽乡村建设如火如荼地进行,城镇风貌因此日新月异,2021年姜山法庭与乡镇对接,已在辖区乡镇内设立“美丽乡村建设护航站”。
近年来辖区出现大量拆迁纠纷,如老人过世后引发的拆迁安置房继承纠纷、安置房出卖人因房价暴涨而反悔交易等。为预防上述纠纷的产生,姜山法庭总结梳理了“美丽乡村建设三帖药”:
①在拆迁安置合同签署时,建议有关基层组织核实登记主体,注意不漏登、错登权属人;
②对于尚未取得房产证但已进入交易市场的安置房,建议由村委会告知买受人购买风险;
③对这类案件立案受理后,采用“房屋保全及时,调解贯穿始终,以案说法定责,当判则判不误”的24字审理方针,本着“维护交易安全,提倡诚信交易”的原则,进行妥善审理并取得了预期效果。
多年来,因部分村基层组织农村土地两轮承包未完善、承包田流转手续办理不规范而引发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田物权确认、承包田租赁、征用赔偿等纠纷频发,姜山法庭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性特点,妥善处理符合法定解除条件的涉农合同纠纷,向当事人说明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辩法析理,让双方当事人选取有条件继续履行且对双方均有利的调解方案,成功调处多起有影响的涉农案件,既维护了农村集体、土地承包人、流转人的合法权益,也给相关基层组织及农户上了以案说法的法律宣教课。
姜山镇是宁波的卫星城,也是鄞州区人口最多、经济总量最大的镇,外来人口也多,民间借贷纠纷多发,也存在名为借款实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集资诈骗的乱象。姜山法庭重拳出击,高质量审理了多起民刑交叉的民间借贷案件,将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部分被告人已获刑,沉重打击了名借贷实诈骗的虚假诉讼、P2P行为。一段时间内,此类案件在法庭“不见踪影”。
Q:作为连任三届的区人大代表,您又是如何结合本职工作开展代表履职工作的?
A:自2007年以来,我已连续三届当选为鄞州区人大代表,既感到无比光荣,又深感责任重大。
法庭庭长和人大代表的双重身份,我认为并不冲突,还能相辅相成。一方面,通过人大代表发声,可以让法院的工作更多更广地被社会公众知悉,获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同时也保障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另一方面,担任代表之后,我更加关注民生,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梳理形成代表建议,也有助于解决社会问题。例如,姜山法庭曾在审理几起火灾引发的纠纷案中,发现“三合一”企业用房存在乱象,对此我撰写了“‘三合一’企业整治”的代表建议,并被评为区优秀代表建议。
为了不辜负组织和群众对我的信任,我很珍惜这个代表提建议的机会,近几年来,我每年都会认真撰写2件代表建议,已共计提交代表建议16件,如针对“民间借贷乱象整治”、“房地产市场乱象整治”、“农村自建房健全房权登记”等建议被评为区优秀代表建议。我要继续担负起这沉甸甸的重担,更多地深入到群众当中去,倾听他们的呼声,积极反映群众诉求,为更好地服务地方发展、维护辖区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Q:您对我们青年干警有哪些期许与建议?
A:我在人民法庭的工作时间累计已有24年,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通过我们的努力不断增强,我的成就感也是很大的。
我也希望通过我自己的坚守作出一个示范的榜样作用,希望未来能有更多的青年干警来到人民法庭接受磨炼,在这里锻炼成长,将人民法庭作为他们奋斗起航的第一站,为人民法庭的建设、为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自己的贡献,相信这一定是一个不会后悔的选择。
来源:宁波鄞州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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