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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78%!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4月10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志君向宁波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作宁波中院工作报告。4月12日,经会议表决,宁波中院工作报告以99.78%的赞成率获得通过(总票数459票,赞成458票,弃权1票)。
代表们普遍认为,宁波中院工作报告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用一组组数据、一件件实事,全面展示了宁波法院在助力中心大局、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等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和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并紧扣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要求,就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任务新举措,是顺应人民群众期待、彰显法治公平正义、充满改革创新精神的好报告。
代表们指出,五年来,宁波法院践行“两个维护”坚定坚决、服务保障大局有力有效、维护人民权益用心用情、司法体制改革走深走实、司法队伍建设从紧从严,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
今后五年,全市法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稳中求进、唯实惟先,全面推进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扛起新发展阶段历史使命,推进“六大变革”,打造“六个之都”,奋力开创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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