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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控的传播!媒体,不是制造“审判者”的平台 | 社会科学报

2017-11-20 吴卉 社会科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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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伦理”的关注,早在古希腊就已存在。通俗点说,伦理考虑的是关乎对错的问题。作为哲学的分支学科,通常意义上从两个维度来构建伦理法则,即“德性伦理”“制度伦理”,前者倾向于个人的道德品质,后者则部分地构成了今天所谓的职业道德的基础。由于“对错”概念本身在立场和具体环境中的模糊性,使得伦理的个人内省层面和社会规约层面只有达到相辅相成才有可能形成正确的判断,但在当代社会,尤其是新闻传播领域,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新闻的制造过程,立场和声音的嘈杂导致二者被不断分割,新闻伦理的实现越加复杂和困难。


文/吴 卉



新闻的尴尬:谁在报道和传播?


报道新闻的人,可能并非新闻记者。传统意义上的“新闻”概念应当是基于客观事实的一次叙述,无论是报道还是传播,“客观”“真实”才是新闻事件的唯一品格。但以这种文字呈现出来的新闻报道稿,无论在纸媒还是网络平台,都会迅速淹没于日常的大量事件中。新闻热点(时政大事之外),如果只是一次客观陈述,较难引起大众关注,而许多事件只要经由评论发酵,就会迅速攻占我们的日常话题榜。


这不仅仅是网络平台造成的传播加速,隐含在更深层次的,是“对新闻事件的评论”从各个角度迎合了大众的伦理期待。


当我们假设任何一件事都具有正反两面性,那么十万加流量的新闻评论稿就至少带来每一方5万人的争辩,再由这5万人通过转播、评论、讨论,最终的结果必然是越处于新闻传播链的尾端,越不了解何为“事实”。相当一部分人在谈起一则新闻的时候,甚至完全不知道事件的来龙去脉,可是传播链上某个“伦理判断”轻而易举就把人拉进一次公共讨论中。这种伦理共振,造成了当下新闻事件的多维度评论



记者节才刚刚结束,“江歌事件”就以黑马之势闯入我们的视野。有多少人知道,这则杀人案件发生在一年前?


我无意于在此加入任何一方或同情或诅咒的讨论,因为在法律制裁之前,任何人都没有立场和资格为裹入事件的人做审判。然而当代公共写作领域的写手对于报道新闻和参与叙事的热情,引发了网民对一个女孩的谴责,大家了解真相吗?似乎是的。但通观目前所有饱含激烈批判的声音,也会发现,人们的态度早就在呼声之始打上了传播者的伦理印记,大多数讨论的中心也越来越偏离法律和真相。很多时候,真正的新闻工作者无从知晓和控制事件的转向。



向善和启智:从前新闻时期的态度共享到近现代新闻工作者的责任伦理


“新闻伦理”,本该是一场现代性讨论,但实际上,人类对“新闻”的兴趣并不是在报纸产生之后。至少从宋代开始,我们已经在进行一场由一人讲说、一群人围观的新闻活动,如果将其称为“前新闻时期”,讲述和传播的人,可以直接和他的听众分享自己的基本态度。


从新闻史的角度来说,起源于唐朝的“邸报”是中国古代报纸的统称。但这个称呼的出现,是从宋朝开始的。它的作用具有专门性,是用于通报官方大事的一种公告性新闻,专门用于朝廷传知朝政的文书和政治情报的新闻文钞。“邸报”属于官方新闻,普通百姓的关注点却远不在此。事实上,由古至今,官方报纸只占一般民众了解新闻渠道中很小的一部分。从口耳相传-诉诸文字-网络媒体,这一过程中唯一没有变化的是人们在选择关注点时的个人兴趣,以及对传播者伦理表达的承认与否。一般来说,伦理观念的碰撞和融汇程度直接决定所讲述事件在社会的轰动程度,这与我们今天的新闻业界大事件的传播特点是相似的。



宋代的“瓦子”为例,这是宋代都城的一种游娱场所,但除了货药卖卦、演艺剃剪之外,这里还是一个社会新闻的流传聚集地。说书艺人会选择当时社会上的一些重大事件,将其编成一个完整的涉及前世因果的故事,传播的目的在于劝说听众“向善”——这是我们理解的伦理约束中一个最基本的要求,它直接指向的是“道德”。越是能与普通百姓生活伦理相关,越能引起听众的热情和追捧。这种伦理共享,是保证社会稳定的基础之一。



随着印刷术的发明和流行,到了清代,邸报一跃成为《京报》,一般人也都可以购买和传阅。但是如上文提到的,新闻传播中最稳定的一个潜藏结构,是人们是否能在“事件”中找到自己的伦理归属,是普通人是否能对一件事有认识、有发言权,更重要的是,是否能确信自己的意见“正确”!对事件进行评价,是人类言语活动中的原始冲动,无论是国家大事还是社会新闻,如果一件事没能引发读者的评论冲动,最终也会在故纸堆中消亡。



近现代人已经摸索到这一人类共通心理,在帝国主义入侵、在救亡图存的关键时候,有识之士从各大港口城市往内陆创办报纸、报道时事。这一阶段的新闻伦理直接服务于反对帝国侵略,同当时的百姓在心理诉求上高度一致,可以说是我国新闻史上一段最纯粹的时光。“救亡”和“启智”是各类报纸的两大主题,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和科技种种题材,都有可能指向华人的这两种伦理期待。报纸、新闻,成了人们与世界联系的纽带,而共同的责任感,是新闻从业人员与一般民众携手共进的根本原因。



随着和平发展时代的到来,新闻生态却在大环境的安稳中自我动荡起来。


喧哗与骚动:是什么影响了当代的新闻生态?


由舆论自由带来的新闻领域“对评论的评论”,造成了当下新闻生态系统的复杂性。


一方面,我们不能否认经由舆论发酵的事件,能产生正面效果,在全民共同参与的情况下,刚性法律条文没能解决或尚未解决的事件能更快引起公检法机关或政府部门的注意;但另一方面,在众声喧哗中,普通人已经习惯用习俗和伦理去规约任何外在于自己的人和事。当代社会,我们更擅长将自己捧上神坛



如果说评论占据了新闻界的上风,那么 “新闻”在当下到底有什么意义?


哲学家阿兰·德波顿的话来说,新闻是一股无处不在的力量,为我们提供信息,但却很少能带给我们启迪。这样的结论,或许可以解释人们选择阅读评论而非直接接触报道的心理原因。在回答《纽约时报》2014年的采访时,他又提到:“新闻太注重搜集信息,而忽视了它另一项必需的任务,那就是要使人们觉得信息事关于己。新闻里有着各种各样的矛盾谬论,有些地方本来可以做得更好,却被弄得模棱两可。”



他的这一说法,足以让人反思,在确定新闻的真实性的同时,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新闻的叙事特点,只要有主体参与,那么绝对的叙事真实是不存在的。


正如同“迎接”“热烈地欢迎”带给我们不一样的阅读感受,一个合格的新闻工作者必定要在一则事件的报道中表现起码的伦理良知。在看似客观的用语和精确的选词中,新闻工作者并非一支没有生命的笔,他们只是克制。


然而理智和节制,这个由古至今在任何领域都该被颂扬的品质,却没能给当代新闻创造有效价值。新闻工作者的尴尬正在于此,作为事件报道人身份,记者的伦理意识或者伦理判断需要在大众的交口相传中实现,反观实际生活,帮助他们完成心愿的,却是主宰事件导向的非新闻工作者们。



当代新闻的另一重尴尬在于,很可能你认为全世界都在讨论的大事,在另一个不关注相关领域的人那里,根本波澜不惊,像什么也没发生过一样。


我们所接触的,不过是信息的沧海一粟。公众的新闻需求和伦理意识,看似是个体自由选择的结果,实际上却避免不了被塑造,我们择取的这“一粟”,也极有可能是某个传播者在准确把握了个体需求之后端上来的唯一一块蛋糕。这也是(美)卡斯珀·约斯特在《新闻学原理》中所指出的,“报纸所呈现的场面经常超越了伦理规则所要求的观察范畴,因为报纸报道这样违反常态的犯罪行为,旨在捕捉和获取公众的注意。


如果一味地迎合读者的伦理期待和猎奇志趣,那么“新闻”,终将从理性的文字世界堕落成品位低劣的伪严肃阶层。我们不缺片断的真实,我们缺少的是完整的尊重。



每一个书写的人,都期待自己的文字能够影响他人,在当代如此开放的书写空间中,这一期待在更广的层面上得以实现。然而这些负责对事件作个体解释的人,并没有将责任一担到底,大多数写手只是在一个接一个的热点话题中试探读者的兴趣点


我们的时代很难产生文学上的经典,也让相关领域的写作变得不再可靠,21世纪的文字工作者鲜少再追求自己作品的“天鹅之歌”,因为科学使人们相信,死亡就是终结,应当趁活着大声喊出心里话。



越多的人把这些当做舆论自由,新闻工作者的压力就越大。


伦理表达的理智与节制如何应对不设界限的泄愤与疯狂?


客观报道中的伦理表达如何证明自身的正确性?


即便是正确的表达又能否满足大众的伦理期待?


这是每一个“新闻事件”的参与者——报道者、传播者、讨论者都应当思索的问题。如果大家仅仅是不加掩饰地宣泄,那么新闻从业人员的伦理焦虑,可能是下一个记者节到来时我们仍在面对的难题。


-END-


作者系石家庄铁道学院讲师,文章首发于社会科学报微信平台,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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