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斗导航系统如何立法?美国GPS给出答案!
中国航天事业已经发展60多年,但我国并未有一部航天方面的专项立法,来规范航天技术在军事、民生等方面的应用。
日前,在第九届中国北斗卫星导航应用高峰论坛上,各路专家集中讨论了为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进行应用立法的议题。中国工程院院士戚发轫表示:“在‘依法治国’理念下,为北斗系统立法显然已经十分紧迫了。”他认为,为北斗导航系统应用立法,不仅要保证我们的北斗导航系统进入市场以后有矩可循,还要保障参与其中的民营企业和用户的基本利益。
那么,美国GPS的法律状况是怎样的?
2016年11月10日,中国空间法学会第3期学术沙龙邀请琼安·艾琳·盖博瑞诺维奇教授做了题为“美国 GPS 法律的缘起、行业治理及国际合作”的报告。本次沙龙主题虽然并非全新的,但鉴于我国已发射并建立了自己的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因此对中国的遥感与卫星定位系统相关法规的制定有很强借鉴意义。来自国内众多不同机构的空间领域学者参加了这次沙龙,以下是盖博瑞诺维奇教授报告的主要内容。
美国 GPS 法律的缘起、行业治理及国际合作
来源:《卫星与网络》杂志
编译: 张昊
早在1987年就从事空间和测控法律专业的教学,随后长期担任美国密西比大学遥感与航空航天法中心教授。2015年,国际空间法学会理事琼安·艾琳·盖博瑞诺维奇女士获得中国空间法学会国际贡献奖殊荣,这是该学会颁发的首个国际贡献奖。
琼安·艾琳·盖博瑞诺维奇教授
今天我将和大家谈谈有关GPS系统建立的过程、GPS系统当前运营的情况以及围绕GPS系统的国际合作等等问题。看看今天的我们,在场所有人都利用各种形式使用着GPS系统,大家使用的智能手机构成了我们对GPS的认识,我在北京打车发现任何出租车的仪表盘前都装有GPS功能的手机。这些构成了我们对GPS的初步认识,但GPS的设计者将GPS视作在一定速度、一定高度、一定轨道上的旋转的卫星群构成,卫星间可以相互协作并发送信号到地面。在任何给定的时段内,一部分处于待命的卫星可以中继已经停止工作的卫星,持续提供信号传送。
今天我主要为大家介绍GPS系统运用涉及的法律问题。ppt画面的主题为太空导航,换句话说,就是每一颗人造卫星被设定为在太空中寻找一个特定物体,可以是卫星、行星、恒星以及可以释放射线的星云,通过各个星体位置对人造卫星所处位置进行修正。这种利用天体位置进行自我定位的方法在古代欧洲和中国等地的天文观察中都有应用,我们今天正在使用人造卫星确定我们在太空中的位置,并做着与过去同样的事情。因此,上述内容正是全球定位系统如何发展的起点。
让我们回到1960-1970年代,当时一些科学家和工程师发现使用原子钟出现计时不精确的情况,他们想到把原子放置在卫星上,后来发现可以利用卫星和原子钟进行导航,由此开始了相关领域的研究。
研究最早起步于1978年,1989年第二代导航卫星发射成功,1995年GPS系统初步建立,并应用于军事用途但精度不够。导航系统的商用化大约是在10年前开始的,市场认为可以利用卫星为大众提供导航产品与服务。上世纪80年代初,大韩航空的悲剧促使了GPS系统在世界上的加速运用。1983年大韩航空一架由纽约飞往首尔的班机在飞抵日本附近时误入苏联导弹试验禁飞区,后被苏联导弹击落。在当时的情况下,GPS系统投入使用便显得十分迫切。时任美国总统里根正是在这种惨痛的代价下,把美国投入使用GPS系统提到了议事日程上。
今天我们把GPS看作是单一系统,但实际上系统的每一部分都是由不同模块控制,每个模块又由与之相关的上级模块控制。
最初GPS在空间领域的应用完全由军方掌握,尤其是美国空军对卫星的控制。卫星发射到地面的信号(数据流)所属权和操作权归美国联邦政府所有,但其中有一些类型的数据和信号面对公众是免费使用的。军用信号数据和民用信号数据在GPS系统接收精度有多种方式进行有效区分,即民用信号数据在精度上不如军用。商用地面接收部门则擅长根据接收信号数据的精度不同来计算收费。
私人机构,主要是指私人商业机构。私人商业机构创造了大量基于信号数据的免费服务和产品,包括我们所使用的依靠GPS提供服务的手机、捕鱼作业的专用地图、具有GPS功能的登山装置,还有一些在网络上基于GPS的在线应用,如在线地图。例如我对GPS使用中最典型的是将GPS用在了宠物狗身上,即在狗颈部后方的皮肤上植入一个类似手机SIM卡的芯片。如果狗走失,则可以通过GPS寻找。这些都是基于民用GPS提供的产品。
这一系列的商用都涉及法律条款。《美国法典》是我们记录自美国开国以来国会通过的所有联邦法律的汇总。1998年建立了GPS的相关国家安全法规,2000年,美国将GPS写入《美国法典》,以法律形式确立了GPS的军事目的和民用目的的维持与运行、联邦无线电导航计划的编制与修订、GPS年 度报告的编制以及GPS用户设备采购资金使用限制等方面的条款。《美国法典》第15卷阐述了GPS的商用或国家空间计划的相关法律,成为公众使用GPS的法律依据。我们很清楚GPS对于许多领域的利用价值,很多利用行为经过《美国法典》授权成为法律。GPS的综合管理始于1996年,时任美国总统克林顿首次设置了一个跨部门机构,即部际GPS执行委员会,该部门后被国家执行委员会所代替。
国家执行委员会中涉及国家太空定位、导航和测时的部分,其执行小组和核心人员来源于国防部和交通部,对GPS的价值与多用途有了更好的认识。该委员会也是国务院、国土安全部、农业部等部门的合作单位。由于各国都在打造本国的定位导航系统,为防止相互间的影响,各国间的沟通交流变得日益重要,因此,GPS国际合作组织是执行委员会对外进行GPS相关领域合作的平台。GPS国际合作组织独立于联邦政府之外,负责政府以外使用GPS的管理。
GPS国际合作组织和执行委员会都属联邦机构(白宫是最高负责部门,国防部和交通部则对GPS的使用负责),负责管理如何使用GPS。以上就是有关GPS的组织架构。大家可以看到,该组织在联邦政府,不仅在大多数部门内,也在部门外利用着大量的经验与专业知识,这也是正在进行的过程。
这里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有关GPS在军用和民用领域的相关法规,以便大家对法规的优先级有所了解。美国国会认为GPS是科研、民用和太空建设的中心内容,系统应用是以民用、军用和科研为核心的。商业机构生产商能够依此法条为社会制造与提供使用GPS系统的相关设施、设备,且设备制造和使用过程都在军方的视线下进行。
GPS的含义包括以下重要组成:卫星,同步设备,地面基站,数据链,指挥控制系统。这五部分共同构成了GPS系统。
美国是三权分立的体系。国会职能是立法,总统职能是行政。国会授权总统持续推动GPS对用户免费。比如,当你使用一个需要GPS的手机应用时,本来是需要缴纳费用的,但现有的国际合作使得目前用户无需为GPS信号的使用付费。另外,美国总统积极与其他国家、国际组织和国际机构签署协议,就建立各方能够接受的GPS系统国际标准进行合作。我们也鼓励各国用免费的方法来推广GPS的使用。
关于GPS系统被错误或非法使用的问题,当个体发觉自己是被非法定位时,只能通过关闭定位服务来防止滥用。而军方则可以在GPS系统遭遇企图非法使用时,仍正常使用GPS的功能。GPS系统的可持续发展使其在科研、民用领域可长期免费使用。
(本文根据现场录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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